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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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規劃〔2018〕423號
2018年3月13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規劃〔2018〕423號

甘肅、青海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蘭州—西寧城市群是我國西部重要的跨省區城市群,自古以來就是國家安全的戰略要地,在維護我國國土安全和生態安全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培育發展蘭州—西寧城市群,有利於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有利於維護國土安全和促進國土均衡開發,有利於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互動,有利於帶動西北地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甘肅、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覆(國函〔2018〕38號)》精神,提高認識、緊密合作、紮實工作,共同推動《規劃》的落實,着眼國家安全,立足西北內陸,面向中亞西亞,把蘭州—西寧城市群培育發展成為支撐國土安全和生態安全格局、維護西北地區繁榮穩定的重要城市群。

二、請甘肅、青海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健全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按照國務院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甘肅、青海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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