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售電公司准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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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10/t20161011_822225.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售電公司准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經體〔2016〕2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售電公司准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1.售電公司准入與退出管理辦法
2.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0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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