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第一部分
外觀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 2009版 第一部分 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 |
第二部分 中成藥 |
- 一、抗微生物藥
- 二、抗寄生蟲病藥
- 三、麻醉藥
- 四、鎮痛、解熱、抗炎、抗風濕、抗痛風藥
- 五、神經系統用藥
- 六、治療精神障礙藥
- 七、心血管系統用藥
- 八、呼吸系統用藥
- 九、消化系統用藥
- 十、泌尿系統用藥
- 十一、血液系統用藥
- 十二、激素及影響內分泌藥
- 十三、抗變態反應藥
- 十四、免疫系統用藥
- 十五、維生素、礦物質類藥
- 十六、調節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藥
- 十七、解毒藥
- 十八、生物製品
- 十九、診斷用藥
- 二十一、眼科用藥
- 二十二、耳鼻喉科用藥
- 二十三、婦產科用藥
- 二十四、計劃生育用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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