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外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匯發〔2021〕1號 2021年1月2日 發布機關:外匯局 |
外匯局網站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修訂《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匯發〔2021〕1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全國性中資銀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優化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匯發〔2013〕13號)予以修訂,修訂後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外資銀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聯繫。聯繫電話: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附件: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