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外匯市場交易行為規範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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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外匯市場交易行為規範指引》的通知 匯發〔2021〕34號 2021年11月26日 發布機關:外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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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外匯市場交易行為規範指引》的通知
匯發〔2021〕34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全國性中資銀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規範外匯市場交易行為,推動外匯市場健康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等法律法規,制定了《外匯市場交易行為規範指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區內具備結售匯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以及貨幣經紀公司。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聯繫。
特此通知。
附件:外匯市場交易行為規範指引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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