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密碼管理局關於取消證明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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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密碼管理局關於取消證明事項的通知 國密局字 〔2018〕417號 2018年10月11日 發布機關:密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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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密碼管理局關於取消證明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密碼管理局,深圳市密碼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切實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國家密碼管理局對證明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論證,決定全部取消23項證明事項。現將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取消證明事項後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不得再行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要及時依據公開證明事項取消目錄,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確保證明事項取消落到實處。
二、積極改進核查方式。對取消的證明事項,要建立完善政府部門內部和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公共查詢工作機制,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主動核查、書面告知承諾等形式進行核查,確保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切實完善受理核查工作。對取消的證明事項,要切實開展受理核查工作,在初審意見或受理單上明確有關證明事項的核查結論,確保「減證」不減責。
附件:證明事項取消目錄
國家密碼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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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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