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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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關於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
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的通知

2021年9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辦公廳、電影頻道節目中心、中國教育電視台:

  廣電總局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製品。

  各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機構要高度重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要求,抓緊組織進行核查清理,確保上述要求落到實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良好傳播環境。

  各地各單位核查清理的情況,請於9月27日前報廣電總局傳媒司。

  聯繫人:張穎    電話:010-86097013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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