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實施辦法(報審稿)》及有關事項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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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實施辦法(報審稿)》及有關事項的批覆 文物博函〔2018〕1515號 2018年11月30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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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
實施辦法(報審稿)》及有關事項的批覆
江蘇省文物局:
你局《關於上報〈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實施辦法(報審稿)〉的請示》(蘇文物博〔2018〕82號)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局上報的《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實施辦法(報審稿)》,在南京市、蘇州市分別開展文物拍賣、文物商店相關試點。文物登記單位南京博物院、蘇州市文物鑑定評估服務中心2018年度工作經費隨文撥付。
請高度重視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工作,按照我局整體部署和《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相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好試點工作。
專此批覆。
國家文物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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