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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將石峁遺址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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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將石峁遺址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的函
文物保函〔2019〕380號
2019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文物局網站

國家文物局關於將石峁遺址列入

文物保函〔2019〕380號

陝西省文物局:

你局《關於將石峁遺址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的請示》(陝文物字〔2018〕204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同意將石峁遺址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二、請你局督促並指導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我局《關於印發〈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文物保函〔2013〕1595號)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做好石峁遺址的保護管理工作。

(一)加強石峁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基礎研究。深入挖掘石峁遺址相關歷史與文化信息,關注石峁遺址與周邊環境的有機聯繫,特別是農牧交錯地域特徵的影響,總結歸納其在中華文明起源、古代先民精神世界以及古代石刻藝術發展史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礎上提鍊石峁遺址的突出普遍價值。

(二)充實完善石峁遺址申遺文本。根據最新考古成果,進一步豐富遺產構成要素,合理劃定遺產區和緩衝區;深入開展全球範圍內同類型文化遺產對比分析,強化真實性、完整性論述,為準確選擇並充分論證適用標準提供有力支撐。

(三)繼續深入推進石峁遺址考古工作。制定詳細的考古工作計劃,進一步探查城址外圍同期遺存分布情況,明確其性質及與城址的關係,為深入研究古城建造、發展和運行機制,不斷豐富石峁遺址的內涵和價值提供有力支撐。

(四)加強石峁遺址保護管理工作。全面調查掌握遺址本體病害狀況,採取科學有效的保護手段,重點解決溝壑地形條件下雨水沖刷對遺址的長期影響,並補充乾旱、洪水等災害天氣發生情況下的保護預案。推動地方相關立法,強化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實施石峁遺址保護規劃,特別關注城鄉發展帶給遺址的建設壓力,並採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切實維護好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五)加強石峁遺址展示和宣傳工作。豐富遺址展示手段,突出核心遺存,輔以整體格局展示,增加展示的深度和專業性。積極建立石峁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與各利益相關者的聯繫與互動,擴大社會參與,為進一步做好遺產保護管理奠定紮實工作基礎。

專此函。

國家文物局

2019年4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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