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切實加強鳥類保護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切實加強鳥類保護的通知
林護髮〔2020〕13號
2020年1月22日
發布機關:林草局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切實加強鳥類保護的通知

林護髮〔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內蒙古、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派出機構:

加強鳥類保護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鳥類保護工作並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確要求「關鍵在落實」。為貫徹落實好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鳥類保護工作,根據當前鳥類保護形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增強鳥類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鳥類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鳥類保護工作,對於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保護和改善人類生存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鳥類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鳥類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結合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找問題、抓落實,堅持結果導向,制定行動方案,拿出可行措施,切實將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加強領導,壓實責任,確保鳥類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主動出擊,配合地方政府認真落實鳥類保護屬地管理責任,將鳥類保護工作納入地方各級領導績效考核內容。要做到組織領導到位、目標責任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巡護值守到位、監管措施到位,確保鳥類保護工作順利開展。同時要將鳥類保護納入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公安、海關、市場監管、網信、郵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提升保護成效。

三、進一步明確任務,強化措施,紮實推進鳥類保護工作

(一)加強種群及動態監測。依託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科研機構、鳥類環志站點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等,在鳥類重要棲息地和主要遷飛通道持續開展種群動態監測和鳥類環志等科研活動,掌握鳥類種群變化及遷徙時空動態,了解本地區鳥類保護的熱點區域和威脅因素,逐步建立鳥類保護監測體系。

(二)強化行政執法。一是要配合各級人民政府整合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力,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應對和打擊鳥類非法貿易的工作格局,發揮震懾作用。二是要依法依規開展鳥類環志、鳥類樣本採集、鳥類調查等活動,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三是禁止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觀鳥和拍鳥,禁止追逐鳥群和干擾及影響鳥類正常繁殖和遷徙。

(三)規範鳥類收容救護。依法依規開展鳥類收容救護活動,禁止在候鳥遷徙停歇地以及越冬地隨意進行投食和補飼,避免人為因素致使鳥類滯留或延期遷徙,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救助的,由屬地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清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機構開展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鳥類的現狀,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及時整改,對典型問題開展追蹤和督辦。

(四)強化疫源疫病防控和預警。近期我國部分地區發生鳥類禽流感疫情,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提高警惕,主動預警,嚴格按照《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1號)要求,及時發現並如實報告野生動物種群帶病毒及感染疫病等異常情況,切實做好禽流感等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和預警工作,確保取得實效。應依託我局現有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及相關項目,開展鳥類等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樣品採集、監測和防控工作,並定期向上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告監測結果。未經批准,任何機構不得自行開展工作或承接相關項目。

(五)加強區域性省際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候鳥重要遷飛通道省際鳥類保護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建設,按照「統一部署、上下聯動、分步實施、突出重點」的原則,全面提升區域性鳥類協同保護能力,有效遏制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

(六)提升輿情處置能力。充分利用「愛鳥周」「野生動植物日」活動,發揮公益組織、民間團體和志願者保護鳥類的作用,建立與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志願者團隊溝通分享信息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提升焦點和熱點輿情的處置能力,嚴防輿論炒作。同時要建立完善舉報處理聯動機制、野生動物肇事補償機制。

(七)加強科技支撐。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主動聯絡各方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科研力量,積極採用高科技監測巡護技術,建立科研與管理信息交流與協作互動機制,為鳥類及野生動物保護與執法提供技術服務與科技支撐。

(八)強化監督機制。我局各派出機構要積極督導轄區內各項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措施的落實,要及時了解掌握並報告相關情況,認真分析問題並提出解決辦法和改進方案,確保監督職能落到實處。要邀請各級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共同對打擊亂捕濫獵及非法交易鳥類等野生動物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我局對督查中發現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將進行約談和通報。

請各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高度重視,並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同時要認真梳理並全面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將鳥類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報送我局動植物司。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