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歐李和元寶楓2個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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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歐李和元寶楓2個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的通知
林造發〔2018〕45號
2018年4月23日
發布機關:林草局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

歐李和元寶楓2個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的通知

林造發〔2018〕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加強對能源林建設工作的指導,夯實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基礎,我局組織編制了《歐李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和《元寶楓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見附件1、2),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歐李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

      2.元寶楓原料林可持續培育技術指南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8年4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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