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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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辦發字〔2018〕75號
2018年5月17日
發布機關:林草局辦公室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

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辦發字〔2018〕75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公開辦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了評估,指出我局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改進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經與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公開辦和第三方評估機構溝通,提出我局下一步政務公開工作的改進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各司局和直屬單位年內編制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按照我局機構改革後「三定」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公開辦的相關要求,2018年年內,各司局和直屬單位要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並對外發布。在此基礎上,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規定,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和程序,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相關內容,方便公眾查詢。

二、及時做好相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今後我局出台涉及公眾權益、社會廣泛關切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在發文送審時要同步提交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未提交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不予發文。各司局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履行「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

三、落實專人關注互動交流平台並及時回復。各司局和直屬單位要明確責任處室和專門人員,時刻關注互動交流平台網民詢問涉及本司局或直屬單位業務範圍的問題,及時回復相關詢問,並做好政務輿情回應。

四、増加網上依申請公開接收渠道。信息辦會同局政務公開辦在中國林業網上開設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的政務郵箱,局政務公開辦修訂我局「政府信息申請公開指南」並對外公布,切實發揮「互聯網+林業和草原政務」信息平台作用。

聯繫人: 局辦機要值班處 高尚仁 郭寶華 李志剛

電  話:010—84238628

郵  箱:guobaohual@sfa.gov.cn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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