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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林草中藥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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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林草中藥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辦改字〔2022〕7號
2022年2月24日
發布機關:林草局辦公室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林草中藥材產業發展指南》的通知

辦改字〔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大興安嶺集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推動全國林草中藥材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編制了《林草中藥材產業發展指南》(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林草中藥材產業發展指南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2年2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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