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促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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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促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林改發〔2019〕20號
2019年3月6日
發布機關:林草局 民政部 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局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關於促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林改發〔2019〕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民政廳(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內蒙古、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民政局、衛生計生委,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森林康養是以森林生態環境為基礎,以促進大眾健康為目的,利用森林生態資源、景觀資源、食藥資源和文化資源並與醫學、養生學有機融合,開展保健養生、康復療養、健康養老的服務活動。發展森林康養產業,是科學、合理利用林草資源,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有效途徑,是實施健康中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措施,是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戰略選擇,意義十分重大。為促進森林康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為統領,以服務健康中國和促進鄉村振興為目標,以優化森林康養環境、完善康養基礎設施、豐富康養產品、建設康養基地、繁榮康養文化、提高康養服務水平為重點,向社會提供多層次、多種類、高質量的森林康養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化,協調發展。嚴格執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強化林地用途和森林主導功能管制,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統籌考慮森林生態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科學確定康養利用方式和強度,實現生態得保護、康養得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據資源稟賦、地理區位、人文歷史、區域經濟水平等條件及大眾康養實際需要,確定森林康養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規劃布局,突出地域文化和地方特色,實現布局合理、供需相宜。

堅持科學開發,集約利用。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設施功能,適當填平補齊,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複建設,不搞脫離實際需要的超標準建設,避免急功近利、盲目發展,實現規模適度、物盡其用。

堅持創新引領,制度保障。運用多學科多領域的新成果,加快推進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強化服務保障,實現規範有序、保障有力。

堅持市場主導,多方聯動。立足市場需求,以產權為基礎,以利益為紐帶,推進全面開放,吸引各類投資主體和社會力量參與,實現部門聯動、統籌推進。

(三)發展目標。培育一批功能顯著、設施齊備、特色突出、服務優良的森林康養基地,構建產品豐富、標準完善、管理有序、融合發展的森林康養服務體系。到2022年,建成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產業布局較為合理的區域性森林康養服務體系,建設國家森林康養基地300處,建立森林康養骨幹人才隊伍。到2035年,建成覆蓋全國的森林康養服務體系,建設國家森林康養基地1200處,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森林康養專業人才隊伍。到2050年,森林康養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森林康養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享有更加充分的森林康養服務。

二、主要任務

(四)優化森林康養環境。遵循森林生態系統健康理念,科學開展森林撫育、林相改造和景觀提升,豐富植被的種類、色彩、層次和季相。結合功能布局,有針對性地營造、補植具有康養功能的樹種、花卉等植物。着力打造生態優良、林相優美、景致宜人、功效明顯的森林康養環境。

(五)完善森林康養基礎設施。依託已有林間步道、護林防火道和生產性道路建設康養步道和導引系統等基礎設施,充分利用現有房舍和建設用地,建設森林康復中心、森林療養場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務設施,做好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爭取相關部門支持,將森林康養公共基礎、健康養老等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六)豐富森林康養產品。以滿足多層次市場需求為導向,着力開展保健養生、康復療養、健康養老、休閒遊憩等森林康養服務。積極發展森林浴、森林食療、藥療等服務項目。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大力開發中醫藥與森林康養服務相結合的產品。推動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繁育及利用。加強森林康養食材、中藥材種植培育,森林食品、飲品、保健品等研發、加工和銷售。依託森林生態標誌產品建設工程,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優質森林康養品牌。

(七)建設森林康養基地。依據林業、健康、衛生、養老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建立健全森林康養基地建設標準,推進森林康養基地建設。基地建設要選址科學安全、功能分區合理、建設內容完整、特色優勢突出。按照「環境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完善、特色鮮明、效益明顯」的要求,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森林康養基地,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建立森林康養基地質量評價和動態管理制度。

(八)繁榮森林康養文化。積極推進森林康養文化體系建設,深入挖掘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森林文化、花卉文化、膳食文化、民俗文化以及鄉土文化。鼓勵創作森林康養文學、書法、攝影、音樂、影視等文化產品。強化自然教育,提高公眾對森林康養功能的全面認識。推廣森林康養文化,倡導健康生活理念。

(九)提高森林康養服務水平。完善服務標準和技術規範,加強標準實施和監督管理。引進先進經營理念,探索運用連鎖式、託管式、共享式、職業經理制等現代經營管理模式,提升運營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服務品質。開展森林康養環境監測,實時發布生態及服務數據。加強安全防護和引導,強化應急處置,確保安全運營。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強化森林康養服務質量和綜合管理,民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指導工作。按照「特色突出、符合實際、布局合理、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銜接林業、健康、養老等發展規劃,科學制定森林康養產業規劃,明確發展重點和區域布局。規範森林康養市場行為,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台大力宣傳森林康養,推廣品牌、基地和創新模式。鼓勵各地舉辦以森林康養為主題的公益活動,提升森林康養的社會影響力。

(十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級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政府部門,各級民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要加大對森林康養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森林康養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森林康養數據監測、森林康養文化傳播以及水、電、路、網絡、通信、公廁、林間步道、全民健身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森林康養基地開展的林相改造、補植補造、森林撫育等按政策給予支持。創新機制模式,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引導經營主體投資發展森林康養產業。各地可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基金,以融資擔保、貸款貼息、項目獎補等方式,大力培育森林康養龍頭企業,鼓勵貧困地區發展森林康養產業,促進就業增收、脫貧致富,支持返鄉下鄉人員、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和小農戶參與森林康養服務工作。

(十二)加強用地保障。依法依規滿足森林康養產業用地需求。利用好現有法律和政策規定,對集中連片開展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的經營主體,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治理面積從事康養產業開發。在不破壞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依據《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利用二級國家級公益林地開展森林康養活動。認真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合理利用農村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發展養老產業。

(十三)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各類林業、健康、養老、中醫藥等產業基金進入森林康養產業。將森林康養產業項目納入林業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範圍。積極爭取和協調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及有關商業金融機構長周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森林康養產業貸款項目納入林業貸款貼息範圍。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租賃、承包等形式依法合規進入森林康養產業,引導其與林場、合作社、農戶等經營主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支持社會力量結合森林康養資源建設特色養老機構。

(十四)健全共建共享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鼓勵地方推進森林康養與醫療衛生、養老服務、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實現互促共贏。鼓勵地方探索依法將符合條件的以康復醫療為主的森林康養服務納入醫保範疇和職工療養休養體系。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森林康養發展要素保障、審批手續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有相關資質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森林康養基地規範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調理養生、養老護理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

(十五)強化科技支撐。鼓勵森林康養基地與科研機構開展合作,加強科學研究、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與應用推廣。推進「互聯網+森林康養」發展模式,打造森林康養大數據平台,與國家生態大數據平台實現對接和數據共享。推廣運用人工智能、物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和裝備,實現智慧森林康養。

(十六)加強人才培養。將森林康養專業人才培訓納入相關培訓計劃,支持高校和職業學校建設森林康養相關學科和專業,培養實用型、技能型專業人才。探索開展森林康養從業人員能力水平評價工作,培養一支懂康養業務、愛康養事業、會經營管理的經營型人才隊伍和技術優良、服務意識強、職業操守好的康養技術人員。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民 政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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