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 民政部關於公布我國部分海域海島標準名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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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 民政部關於公布我國部分海域海島標準名稱的公告 2018年6月8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海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發布於2018年06月08日 有效期:2018年06月08日至今 |
文本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官網 |
國家海洋局 民政部關於公布我國部分海域海島標準名稱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海域海島地名使用,現將我國部分海域海島標準名稱予以公布,共包括標準名稱13220條,其中,海標準名稱27條、海島標準名稱8846條、群島列島標準名稱78條、半島標準名稱33條、海灣標準名稱1467條、海峽標準名稱11條、水道標準名稱438條、灘標準名稱674條、岬角標準名稱1333條、河口標準名稱313條。
中國地名委員會1983年4月受權公布的《我國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國家海洋局、民政部2012年3月受權公布的《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標準名稱》,2012年9月受權公布的《釣魚島等島嶼及其周邊海域部分地理實體標準名稱》依然有效,請社會各界規範使用已公布的標準名稱。
國家海洋局 民政部
2018年6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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