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煙草專賣許可管理督查情況的通報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煙草專賣許可管理督查情況的通報
國煙辦綜〔2018〕102號
2018年3月29日
發布機關:煙草局辦公室
煙草局網站

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

煙草專賣許可管理督查情況的通報

國煙辦綜〔2018〕102號

各省級局:

按照《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於開展2017年煙草專賣許可管理督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煙辦綜〔2017〕211號)要求,現將2017年煙草專賣許可管理督查工作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17年督查了江西、廣西、貴州、甘肅、寧夏5個省級局及所屬的10個地市局、20個縣局的煙草專賣許可管理工作。總體上看,受檢單位能夠執行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和國家局許可管理規定,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較好地做到許可管理依法規範、行政服務水平持續提升,人員培訓考核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受檢單位修訂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或制定申請條件負面清單,進一步降低零售許可證的申領門檻,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辦理零售許可證的受檢單位均設有實體性辦證窗口或進駐政府政務服務大廳,零售許可證辦理申請均實現了「一個窗口」受理,具備較高軟硬件服務水平,切實優化行政服務。大多數受檢單位能夠按要求配備證件崗位人員並組織培訓考核,一線證件管理人員普遍具備較高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意識。積極應用全國統一專賣管理信息系統,紮實開展許可管理自查。但部分基層單位專賣許可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主要問題

(一)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方面。一些受檢單位的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等問題,如:未對社會弱勢群體適當放寬辦證條件;規定煙草公司直營店不受合理布局條件限制;布局參數設置以周圍零售戶銷量與上一年度平均銷量對比作為是否審批發證的依據等。

(二)零售許可受理審批方面。有的單位許可類申請的辦結時間較長,個別審批超過了行業或本單位對外承諾的審批時限,且未履行延長審批期限的手續;有的單位要求申請人提供超過規定範圍的申請材料;有的單位未按規範流程開展實地核查;有的單位許可決定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不清,引用法律條款錯誤;有的未在規定時限內公示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公示內容不完整,如未公示許可決定及依據、許可期限;有的辦證場所提供的服務指南種類不齊全,未涵蓋全部辦理類型的流程和所需申請材料等。

(三)中小學周邊不符合規定零售戶處理方面。檢查中未發現2015年後中小學周邊違規新辦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但部分受檢單位未制訂解決中小學周邊不符合規定零售戶問題的措施。

(四)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後續監管方面。有的省級局未組織也未要求下級局組織開展對轄區內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檢查工作。

(五)證件管理人員配備和培訓考核方面。個別單位未按要求配備證件崗位人員,部分證件管理人員學歷、資質不符合要求;個別單位未對新上崗證件管理人員組織培訓考核。

三、工作要求

國家局自2013年分批組織開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工作專項檢查和督查,已完成對全國所有省(區、市)許可管理督查抽查全覆蓋,發現和糾正了一批不合法、不規範問題,基本實現了以檢查促規範的目的,通過國家局督查和各省、市、縣級局自查,推動各地不斷提高依法許可、規範管理、強化服務的意識和能力。

下一步,各級專賣管理部門要努力鞏固好前期檢查和督查成果,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提高執行力,進一步提升專賣許可管理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一)有關省級專賣管理部門要借鑑零售許可改革試點經驗,立足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根本要求,指導所屬市、縣局進一步修改完善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零售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二)進一步規範零售許可工作,堅持依法許可,規範審批。優化審批辦理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行政許可效率。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規定以外的材料,切實減輕申請人負擔。加強對辦證場所公示的各類辦事指南、制度規定等審核,保證公示內容及時、準確、完整。切實規範實地核查、信息系統操作、文書製作及送達等環節工作,有效防範法律風險。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建立零售許可管理檢查制度,每季度或半年組織一次抽查零售許可證辦理和使用情況。

(三)充分調查了解本轄區中小學周邊零售戶情況,推動政府部門牽頭建立符合實際的治理機制,採取有效治理措施,穩妥處理好中小學校周邊不符合規定零售戶問題,爭取2020年前基本解決,維護法治煙草、責任煙草良好形象。

(四)加強對生產經營類許可證持證企業的後續監管。對轄區內生產經營類許可證持證企業的許可證使用情況開展集中檢查,重點檢查長期不經營、未按許可證登記事項經營等違法違規使用許可證情形,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

(五)嚴格按照國家局要求配備證件崗位人員,嚴格執行證件管理人員任職培訓考核規定,規範培訓考核各項工作,切實提高證件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