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轉發煤礦部分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轉發煤礦部分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煤安監函〔2019〕2號
2019年1月4日
發布機關:煤礦安監局
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家煤礦安監局

關於轉發煤礦部分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

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煤安監函〔2019〕2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

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編制了煤礦20個崗位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現予以轉發(可在國家煤礦安監局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供參考。

請各省級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按照《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2號)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及時制定煤礦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

附件:煤礦部分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9年1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