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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轉發《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證據規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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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轉發《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證據規則(試行)》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18〕72號
2018年10月18日
發布機關: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

煤安監司函辦〔2018〕72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現將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的《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證據規則(試行)》(黑煤安監監一〔2018〕65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學習借鑑,加強和規範證據收集和審定工作,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水平。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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