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專利證書改版的公告(第2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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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專利證書改版的公告(第286號) 知識產權局公告第286號 2018年11月20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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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修改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於授權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後(含當日)的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或出具修改後的新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
二、對於授權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前的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仍頒發或出具舊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
三、舊版、新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舊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除另有規定外,不再更換為新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
四、新版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副本不再使用專利證書封套,仍採用A4規格、豎排版;由單面改為正面、背面,背面只加框,沒有徽標及印章;在證書正面原印花稅標的位置增設二維碼,將印花稅標移至證書背面;在證書背面增設該專利申請日時的申請人、發明人或設計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專利證書式樣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11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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