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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恢復代征代繳印花稅業務的公告(第3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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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恢復代征代繳印花稅業務的公告(第326號)
知識產權局公告第326號
2019年9月11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三二六號

為方便專利權人和專有權人依法繳納印花稅,經商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恢復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代征代繳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印花稅。2019年9月16日前未繳納印花稅的,可於2019年9月16日後按原繳費渠道辦理繳稅。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9月1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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