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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持續嚴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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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持續嚴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22〕7號
2022年1月24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持續嚴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

國知發保字〔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高質量發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關係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既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知識產權制度穩定運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2021年,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優化專利考核指標體系,清理完善各項涉及專利的獎勵政策和資格資質評定政策,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相關行為,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個別地方仍然存在對規範專利申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對代理機構監管力度有限,相關工作機制不夠完善,非正常專利申請依然突出等問題。為進一步解決工作堵點痛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治理的工作合力,消除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規範專利申請秩序,切實推動我國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創造大國轉變,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健全完善信息溝通機制。國家知識產權局定期通報各地方非正常專利申請情況、撤回情況、申訴處理情況、高質量專利申請占比和非正常專利申請占比、發明專利結案中授權比例和授權後僅繳納首年年費失效比例等信息。對非正常專利申請問題突出的,視情節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予以通報。支持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研究建立非正常專利申請快速處置聯動機制,暢通信息交換渠道,實現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第一時間通報、第一時間處理、第一時間反饋。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定期匯總本轄區通報案件、重點問題線索、主動核查和舉報線索的處理情況、資助政策制定調整情況等,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主動向科技、教育、衛生等部門通報非正常專利申請有關情況。

二、加強專利申請行為精準管理。健全高效精準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機制,推動建立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制度。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明確納入精準管理名單的條件、程序和退出機制,嚴格核實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研發情況和創新能力,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後公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列入名單的申請人減少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頻次。列入名單的申請人出現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其移出名單,並由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置。

三、健全主動核查和舉報機制。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持續加大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主動核查力度。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專利代辦處要在專利受理、預審、企業備案等環節建立工作機制,主動排查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設立專線,強化專線作用,鼓勵社會公眾舉報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以及違規的指標設置和資助獎勵政策等。

四、加強分級分類治理。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在相關項目申報、資助獎勵、預審服務、優先審查等環節予以重點關注,並區別不同情況開展分類整治,對申請人無異議的,督促主動撤回;對申請人有異議的,指導按時提交申訴材料,跟蹤申訴處理情況;對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訴材料和充分書面證據的,由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從嚴處理,取消享受本地相關政策優惠的資格,取消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和優勢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企業等資格,以及中國專利獎申報、參評或獲獎資格。

五、加強對重點違規行為的治理。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聚焦異常大量申請、冒用他人信息申請、屢次申請非正常專利、倒買倒賣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無研發投入、無研發人員、無生產經營的「三無」空殼公司申請專利等涉嫌違法違規的重點問題線索,持續攻堅克難,加大處置力度,深挖問題根源,加強綜合整治。

六、強化部門協同治理。要協同和支持科技、教育、工業信息化等部門進一步改進完善與專利工作相關評價標準,加強評審、認定工作管理中的專利質量評價,有效利用專利權評價報告,突出質量導向。要協同市場監管、科技、財政等部門,逐步減少對專利授權的各類財政性資助,每年至少減少25個百分點,直至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不得直接將專利申請、授權數量作為享受獎勵或資格資質評定政策的主要條件。堅決杜絕重複資助、超額資助、清零獎勵、變相資助、大戶獎勵等情況。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協同市場監管、公安、信用監管等部門,核查非正常專利申請領域涉嫌違法違規的重點問題線索,依法從嚴處置。

七、加強專利申請領域信用監管。推動修訂專利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法有效打擊非正常申請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落實《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文件,將提交非正常專利和從事違法專利代理行為,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行為,予以管理及公示。

八、強化代理機構行為監管。深化專項整治行動,不斷加大對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和無資質專利代理的打擊力度。加強區域間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監管信息共享,提高跨區域監管效能。加強與各有關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發揮綜合監管優勢,加大對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等違法行為的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率。加強對各地方代理監管工作的績效考核,壓實地方監管責任,促進地方加強監管力量配備,強化工作條件保障。

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充分發揮省市縱向聯動和部門橫向協同作用,建立長效治理機制,推動工作持續深入落地落實;要積極宣傳工作進展和成效、解讀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例、推廣有益經驗,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依法、合理、充分地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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