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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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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21〕24號
2021年7月27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2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商標品牌指導站是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重要載體,是推動企業打造知名品牌,豐富優質供給,優化產業結構,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部分地方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成立了一批商標品牌指導站,取得了良好成效,積累了豐富經驗。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知識產權和品牌發展的決策部署,在深入調研商標品牌指導站工作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工作,面向企業、產業和基層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聚焦地方重點產業集群和市場主體,進一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積極探索商標品牌保護、運用、管理、推廣的新路子,大力提升商標品牌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效益,推動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

商標品牌指導站要充分發揮公益窗口作用,積極解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需求和困難;充分發揮宣傳陣地作用,推廣普及商標品牌知識;充分發揮聯絡平台作用,匯聚政府和市場、線上和線下資源,提供優質服務;充分體現專業輔導功能,為市場主體提供及時有效的業務指導。

二、工作任務

商標品牌指導站應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面向企業、產業、基層,提供便利化、高質量的指導和服務。

(一)服務於企業,推動優化企業商標管理體系。一是建立重點聯繫機制,幫助有需求的企業完善商標使用、許可、檔案記錄、風險防範等管理制度,規範企業商標品牌管理,培育更多知名品牌。二是在商標註冊、續展、運用、專用權保護等方面,提供參考信息和專家意見,引導企業對註冊商標做到正確使用、有效保護。三是適時組織專家開展諮詢,鼓勵外向型企業運用國際商標註冊開拓海外市場,打造更多適合國際市場需求、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品牌。

(二)服務於產業,賦能區域品牌經濟發展。一是圍繞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撐地方政府部門加強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建設工作,積極探索產業集群品牌培育、保護、運用和管理的新路徑、新機制和新模式。二是協助地方政府部門開展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作,加強地理標誌商標品牌培育和地理標誌產品的協同保護,綜合運用知識產權服務地理標誌特色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三是指導開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保護、運用、管理、推廣工作,引導使用主體統一品牌標識、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授權許可、統一溯源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切實維護區域品牌形象和聲譽。

(三)服務於基層,提升社會商標品牌意識。一是充分利用「中國品牌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等重要活動以及各地有關商標品牌的特色活動,在地方政府部門的統籌下組織開展商標品牌營銷策劃、宣傳推廣等工作,多途徑提升當地商標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二是組織開展商標品牌、知識產權、質量、標準化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宣講,遴選本區域商標品牌建設的典型案例並向社會宣傳推廣,提升社會公眾商標品牌意識。三是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培訓計劃,有效連接線上線下專業資源,因地制宜、分級分類舉辦商標品牌專題培訓和沙龍活動,提升企業商標品牌建設能力。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強政策支持、業務指導和資源統籌,並將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成效列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等工作體系中的重要考核評價指標。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工作,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商標品牌建設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確保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載體建設。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結合本地實際,以各類知識產權公益事業單位、行業協會、高校院所等為依託,有序開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可優先在各類產業園區設立商標品牌指導站,為產業集群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優質專業的指導和服務。及時指導和督促商標品牌指導站制定工作規程和業務規範,提升基層和區域商標品牌工作效能,打通知識產權服務「最後一公里」。

(三)加強專業指導。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組織行業協會、企業、高校院所、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的資深專家成立全國商標品牌專家庫,提供業務指導和幫扶服務。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能力建設,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服務水平和效能。

(四)加強經驗推廣。國家知識產權局動態跟蹤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專題研討,交流典型經驗,相互學習借鑑,促進共同提高。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及時跟進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工作,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和成果,加強宣傳推廣。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切實抓好商標品牌指導站工作落實和業務指導,做好工作總結,並於每年12月15日前將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打算等工作情況書面材料(加蓋公章)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7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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