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惡意搶註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熱詞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惡意搶註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熱詞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1〕781號 2021年9月1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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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嚴厲打擊惡意搶註
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熱詞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1〕781號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山東省、河南省、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福建省、安徽省、陝西省知識產權局:
在第三十二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中國體育代表團牢記黨和人民囑託,勇於挑戰,超越自我,迸發出中國力量,取得了38枚金牌、32枚銀牌、18枚銅牌的優異成績,為祖國和人民贏得了榮譽,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團結奮鬥、凝心聚力注入了精神力量。但個別企業和自然人把「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關特定指代含義的熱詞進行惡意搶註,提交商標註冊申請,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合法權益,產生了惡劣社會影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深入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關於打擊惡意搶註行為的要求,現就嚴厲打擊代理惡意搶註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熱詞的行為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強監管查處
目前,我局相關部門已對代理有關搶註熱詞的代理機構進行篩查,並在我局相關網站上予以公示(網址http://sbj.cnipa.gov.cn/tzgg/202108/t20210819_333836.html),請你局根據公示線索,對相關代理機構立即組織調查。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我局依法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
二、指導加強行業自律
指導當地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業內自律監督,對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會員單位及時予以懲戒,對非會員單位依法依職責予以通報曝光、公開譴責。
三、切實加強信用聯合懲戒
要高度重視,及時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對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在有關知識產權扶持激勵政策實施、品牌機構培育、人才選拔等工作中予以嚴格限制或取消資格。
請於2021年9月25日前反饋立案情況、線索辦理負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10月25日前將調查、整改、查處等落實情況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9月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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