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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深化「藍天」行動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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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深化「藍天」行動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20〕17號
2020年5月7日
發布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深化「藍天」行動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20〕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決策部署,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創新創業提供更加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現就2020年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稱國家局)加強網上涉嫌無資質代理廣告信息監控,全面核查企業名稱中含有「知識產權代理」「專利代理」等字樣企業的專利代理資質,擴大對未委託代理機構的專利申請聯繫人信息的核查範圍,全面篩查無資質專利代理線索,及時轉送各地。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圍繞轉辦線索認真開展調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二、繼續加大打擊惡意商標代理行為力度

根據關於嚴厲打擊與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代理行為部署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強化部門協作,加強監管查處,依法打擊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加強對代理惡意搶註囤積商標、偽造變造公文等行為的整治。情節嚴重的,報請國家局依法停止受理相關機構辦理商標代理業務,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積極引導網絡平台依法規範從事知識產權服務

要充分履行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加強對知識產權交易網絡平台規範經營的引導,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價值導向,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優化網站展示內容。要依託互聯網廣告監測等機構嚴格監控不規範經營行為。對存在不良經營行為的,及時整改約談,促進良性發展。

四、持續整治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要延續2019年「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有效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持續打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追蹤2019年開展約談、整改的代理機構、代理人,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肅處置。

五、充分發揮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機製作用

國家局加快建立專利代理公示制度,依法公示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息,便於社會公眾查詢對比;健全專利、商標代理信用檔案,推進信用聯合懲戒,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各地要按照有關要求,有序開展本地專利、商標代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發現應當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及時列入並報送國家局。

六、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發揮行業協會自律職能,積極主動查處和懲戒違反行業自律規範的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定的會員單位及時作出懲戒,對違反職業道德的非會員單位依規依職責予以曝光譴責。積極配合支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工作,開展規範經營自律倡議活動。加大對規範經營代理機構的宣傳推介,樹立正面典型。

請各地於每月5日前統計本省(區、市)上月專利、商標代理案件查處情況,通過代理管理系統(http://dlgl.cnipa.gov.cn)报送国家局,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紧急事项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年5月7日


(聯繫電話:010—62083618  dailiguanli@cnipa.gov.cn)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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