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規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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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規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19〕34號
2019年8月30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規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19〕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推行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加強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是持續提升知識產權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的有效手段。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的指導意見》(國知發管字〔2015〕44號),建立健全政策體系,採取獎勵補貼等扶持措施,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並通過引入第三方認證切實推進貫標工作落地見效。目前,全國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 29490-2013)的認證企業達2.6萬家,近60%的獲證企業認為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升了企業創新能力、競爭優勢和市場收益。《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 33250-2016)、《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33251-2016)貫標認證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越來越多的創新主體認同認可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一方面,貫標認證與企業實際融合不夠,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尚未在企業運行中「生根開花」;貫標流程和認證規則「生搬硬套」,缺乏行業和專業特色;貫標認證輔導諮詢和培訓服務還不規範,認證審核人員專業能力離企業的實際需求有較大差距。另一方面,部分地方貫標認證扶持政策導向不夠精準,導致出現違規套利情況,甚至出現了「諮詢機構編本子、認證機構蓋章子」的「兩張皮」現象。

為認真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總體要求,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規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推動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高質量運行,堅守做好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工作的初心和底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政策扶持的精準性

(一)突出政策扶持導向。貫標認證的根本目的在於提升企業、高校、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水平。各地要聚焦企業、高校和科研組織創新發展需求,積極出台扶持政策,加強精細化管理,充分調動創新主體主動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的積極性,推動政策精準落地。要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在獎勵、資助、補貼、創新券等方式的資金獎勵政策引導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政策「槓桿」效應,始終緊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加強工作的系統性,將創新主體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作為申報其他知識產權項目的重要條件,推動知識產權認證結果採信與各部門關聯政策的協同聯動。

(二)明確政策扶持對象。各地要科學合理設立條件,以「擇優獎勵」為原則,優先獎勵創新能力強、知識產權優勢明顯、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企業、高校和科研組織。要引導優秀的認證機構與優質的創新主體有效對接,鼓勵認證機構加入高標準認證規則自願備案名錄,對其所認證的創新主體優先獎勵。對不符合《知識產權認證管理辦法》及認證領域相關規定的,一律不予獎勵。

(三)嚴格政策扶持範圍。各地要加強各級政策銜接,防止違規套利,以「不超額獎勵」為原則,以獎勵認證成本費用為基準,確保創新主體累計所獲獎勵總額不得高於實際發生認證費用,也不得高於「初次認證、監督審核至再認證」的首個認證周期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總額。貫標輔導、諮詢等服務費用不予列入獎勵範圍。

(四)規範工作程序。各地要堅持全程透明、公正公開原則,制定完善獎勵工作相關配套措施,認真做好資格審查、信用核查、結果公示、資金發放、監督抽查、績效評價等環節工作,將獎勵政策落實到位。

二、加快提升知識產權領域貫標認證服務能力

(一)加強業務指導上下聯動。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認證機構結合知識產權領域特點,制定符合知識產權質量效益要求的高標準認證規則,明確認證程序關鍵要點及責任主體。近期,將組織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規則自願備案工作,實行備案機構名錄動態管理,定期發布備案名錄,地方優先獎勵經備案名錄內認證機構所認證的創新主體。各地要對照備案的認證規則,對備案機構在認證過程中的行為及相關程序進行抽查。抽查情況應及時向國家局反饋,以作為備案名錄動態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推動完善認證行業自律。在認證認可行業協會指導下,推動組建知識產權認證行業自律組織,建立健全自律行為準則、管理規範和自我約束等制度,開闢投訴渠道,主動搜集線索證據,實施行業自律監管。積極搭建技術交流平台,開展業務交流活動,提升認證審核能力。

(三)加快推進認證機構專業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審核培訓教材,開展線上線下形式多樣的公益性培訓服務。引導認證機構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完善組織機構,推行認證機構公開承諾和信息公示制度,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知識產權領域認證人才隊伍。

三、統一規範知識產權貫標輔導諮詢和培訓服務

國家局依託現有網絡平台資源,組織開發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在線課程APP等,免費為企業負責人、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內審員等提供靈活方便、統一規範的教育培訓服務。各地要支持事業單位承擔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諮詢公益服務。倡導優質的代理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拓展服務類型,積極開展公益性貫標認證諮詢服務,不斷集聚優質資源,為創新主體提供更多高端服務。

四、嚴厲打擊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獎勵套利行為

各地要對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過程中的串通套利行為「零容忍」,積極受理、主動核查各種投訴舉報線索,集中查處一批頂風違規的機構,連續曝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壞的典型案例,在近期迅速形成打擊高壓態勢,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苗頭。凡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為違法行為提供便利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對貫標認證對象和機構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要追回資金;情節惡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請各地即日起全面摸查轄區內各級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扶持政策,對照通知要求抓緊建立或調整規範扶持政策。各地要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將有關情況以紙件和電子件形式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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