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 2021年7月9日 發布機關:稅務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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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1〕14號),現將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件1-附件7),《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附件8)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
2.《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3.《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
4.《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5.《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
6.《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7.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8.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7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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