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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 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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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 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的通知
稅總發〔2020〕24號
2020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稅務總局
稅務總局網站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 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的通知

稅總發〔2020〕24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稅務系統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數據服務大局要盡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要求,統籌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為進一步聚焦「四力」,確保稅費優惠政策更好落地見效,促進依法規範組織收入,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

各級稅務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深刻認識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嚴肅重大的政治責任扛牢抓實。要進一步強化主動擔當作為,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堅決做到該免的免到位、該減的減到位、該降的降到位、該緩的緩到位、該退的退到位,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決不能以組織稅費收入為由拖延落實、打折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要堅持2019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中形成的「短平快優九個一」工作法等好經驗好做法,並不斷拓展推出更實更細舉措,持續增強落實政策的精準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要進一步加強政策效應跟蹤評估和動態分析,確保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顯實效、見長效。

二、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嚴格禁止違反規定徵稅收費

受疫情和經濟下行影響,今年以來各地稅費收入普遍下滑,財政收支平衡壓力明顯加大。面對組織稅費收入的壓力和挑戰,各級稅務機關要保持清醒頭腦,堅持依法規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堅決不允許亂收費,堅決不搞大規模集中清欠、大面積行業檢查和突擊徵稅,堅決禁止採取空轉、轉引稅款等手段虛增收入。要高度重視收入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疫情對組織稅費收入產生的影響,密切加強稅費收入形勢研判,通過大數據比對分析等方法及時發現趨勢性、苗頭性問題,堅決打擊「假發票」「假退稅」「假申報」等違法犯罪行為,堵塞稅費征管漏洞,維護國家稅收安全。

三、積極爭取各方支持,着力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依法規範組織收入,需要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多種途徑、運用有針對性的方法,進一步廣泛宣傳稅費優惠政策和依法組織收入的要求,及時回應各方面的關切,主動釋疑解惑。要在算好賬的基礎上,及時與財政、人社等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合理調整稅費收入預算,使預算安排符合稅源實際。對存在不符合依法組織收入原則的情況,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充分爭取支持處理,並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要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在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方面,凝聚更大合力,讓納稅人、繳費人更好增便利、獲實益。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明紀律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要將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貫徹依法組織收入原則情況納入全年稅收執法督察工作重點,持續加大監督力度,重點排查收「過頭稅費」等不符合「六穩」「六保」工作要求的問題。要自覺接受和配合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組織稅費收入等工作情況。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毫不含糊堅決糾正,並舉一反三改進,防止問題反彈。對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力和違反依法組織收入原則,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責問責,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等處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重要情況請及時報告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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