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糧食行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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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糧食行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糧發〔2018〕49號
2018年4月9日
發布機關:糧食和儲備局
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

糧食行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糧發〔2018〕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糧食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規劃(2015-2020年)》以及《國家糧食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優質糧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近年來,各級財政、發展改革、銀行、糧食等部門和糧食企業不斷加大對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糧食流通事業發展的資金投入力度,保障「糧安工程」和「優質糧食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滿足城鄉居民糧食消費提檔升級需求,促進國家糧食安全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和健康中國戰略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個別地方和企業出現資金「趴窩」、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資金利用率低、應當自籌的資金不能按時足額到位等問題,既影響到項目的順利實施和績效的發揮,也給資金管理帶來了安全隱患。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糧食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安全,促進糧食行業「深化改革、轉型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糧食行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意義

目前,糧食行業項目資金主要是「糧安工程」和「優質糧食工程」等方面的資金,具體包括糧食安全保障調控和應急設施(含糧食倉儲、物流及加工、應急等)專項資金、「危倉老庫」維修改造資金、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行業信息化)資金,糧食產後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資金、「中國好糧油」行動資金等。從資金來源看,既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也包括地方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安排的資金,還包括銀行貸款、社會投入資金、項目建設單位籌集的各項資金。這些寶貴的資金,承載着糧食行業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有效實施,對深化糧食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糧食收儲制度改革、提高糧食流通能力現代化、促進糧食產業經濟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地糧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牢牢把握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的戰略機遇期,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糧食行業各類項目資金,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依法依規依紀推進項目實施,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不斷推進「糧安工程」和「優質糧食工程」等順利實施,努力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

二、切實加大資金監管力度,保證資金安全

(一)明確監管任務。項目單位負有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圍繞保障項目資金安全,嚴格履行計劃執行、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等監管責任,藉助現代信息技術,優化監管方式,實現資金申請、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監管全覆蓋,保證各類資金規範使用,防止擠占挪用,為促進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有力資金保障。

(二)健全監管制度。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加強中央和地方有關管理制度的銜接,根據各專項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區和企業實際,制定和完善推進「糧安工程」和「優質糧食工程」實施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規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加強事前規範審核、事中強化監督、事後嚴格考核的原則,建立貫穿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明確各環節的責任主體,層層壓實責任。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完善資金管理方式,並將探索實踐中好的經驗做法制度化。

(三)突出監管重點。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各專項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根據糧食行業項目資金種類多、金額大、涉及主體範圍廣、項目實施周期長、項目點多面廣、資金管理不盡相同等特點,突出各專項資金的監管重點,特別是加強對資金分配、招投標、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等高風險點的監督管理。

三、全面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做好項目儲備。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項目儲備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帶動和導向作用,統籌謀劃、及早準備未來年度的申報項目,合理測算投資。項目儲備要與國家相關規劃、工程、項目等相銜接,突出重點。要結合新形勢新要求,積極穩妥建立各類項目儲備庫,實現分門別類、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切實防止「資金等項目」問題發生。

(二)嚴格項目申報。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站在全行業的高度謀劃項目申報工作,對擬申報的項目嚴肅認真地把關,從項目儲備庫中擇優挑選項目,避免出現申報項目與國家支持方向「不對路」。要切實提高申報項目質量,充分論證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嚴格落實項目前期手續,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避免出現申報項目多、符合條件項目少等問題。堅決防止申報與執行「兩張皮」,避免在切塊規模或資金下達後又退回資金等問題。

(三)足額籌集資金。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按照有關要求,積極拓寬籌融資渠道,努力爭取多方支持,及時足額落實項目資金,防止「項目等資金」現象發生。在項目安排、資金分配等方面要一視同仁,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的積極性,帶動社會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發揮積極作用。地方和企業籌集資金要有效降低融資成本,防範金融和債務風險。要堅決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

(四)推進績效評價。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根據財政部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申報方案或承諾以及財政部門下達的績效目標,認真開展糧食行業各類財政性資金績效評價工作。配合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設計評價指標、制定評價標準、確定評價方法,紮實開展績效評價。要充分運用好績效評價結果,將評價結果與資金安排等掛鉤,作為後續安排資金、項目的重要依據。對績效評價反映出的問題,要及時跟蹤解決、限期整改。

四、加快完善配套措施,為申請使用和有效監管資金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會商協調力度。糧食行業各類項目從謀劃籌備、項目儲備、項目申報、計劃分解到籌集資金、推動實施、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等各個環節,離不開各級政府和財政、發展改革、國土、環保、稅收等部門以及農發行等金融機構的支持,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主動加強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努力爭取更多政策、資金支持,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促進項目順利實施。

(二)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主動向同級黨委、紀檢監察等部門匯報相關工作,強化廉政風險防控,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合理、節約使用資金。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切實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防控能力,堅決防止「項目建起來、幹部倒下去」。對於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要按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三)加強監督管理考核。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與同級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落實。要嚴格落實項目調度制度,及時掌握和報送進展情況,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標準組織項目實施,加快實施進度,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任務,認真開展考核。要科學把握各地差異和特點,積極穩妥推進項目實施,切實讓企業和農民滿意,不搞層層加碼,杜絕「形象工程」,不給基層、企業和農民增加額外負擔,確保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實處,真正做到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努力開創糧食流通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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