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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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的通知 國能發安全〔2020〕18號 2020年3月12日 發布機關:國能發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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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規範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強化監督管理,確保重大活動供用電安全,國家能源局組織修訂了《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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