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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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國能規劃〔2018〕61號 2018年8月3日 發布機關:能源局 |
能源局網站 |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
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國能規劃〔2018〕61號
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國家地熱能中心,地方獨立電網公司,地熱能開發利用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能源預測預警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8〕2號),加強能源形勢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開始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調查制度》(以下簡稱《統計調查制度》)。根據工作需要,我們對《統計調查制度》進行了修訂,已經國家統計局批准(國統制〔2018〕84號),現印發執行。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做好各項統計數據報送工作。
《統計調查制度》月報以電子版形式報送國家能源局,年報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同時報送。《統計調查制度》可在國家能源局網站(www.nea.gov.cn)下載。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我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聯繫。
聯 系 人:崔廣勝
聯繫電話:010-68555879,68555045(傳真)
附件:《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調查制度》
國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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