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2022年度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2022年度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2〕16號 2022年2月16日 發布機關:能源局綜合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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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2022年度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2〕1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有效防範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現就2022年度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十四五」規劃實施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意義重大。電力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以下簡稱「各參建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嚴格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把管控措施落實到工程建設的每個環節、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名人員,堅決遏制電力建設領域事故發生。
二、科學制定開復工方案
2022年是新能源及配套送出項目密集建設期,電力工程風險點和作業面快速增加,點多面廣情況複雜。各參建單位要針對節後開復工特點,以及部分地區階段性低溫和雨雪天氣可能對建設施工造成的影響,嚴格制定並執行開復工方案,科學合理設置開復工應當具備的前提條件,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開復工前,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參建單位評估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對於不具備開復工條件的工程,一律不得開復工。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開復工前,建設單位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安全教育專項方案,牽頭組織參建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再教育、再培訓,確保進場作業人員培訓全覆蓋,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堅決杜絕無證上崗和「人證不符」現象發生。
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
各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合理安排工期,杜絕搶工期現象發生。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優化施工作業方案,特別要加強隧洞開挖、施工起重機械和腳手架使用、高大模板施工等高風險作業管控。強化施工用電管理,嚴格落實安全防護和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
各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所在地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在開復工前組織力量對工程有關區域、部位和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疫情風險分析評估,摸清抓准薄弱環節、問題漏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並抓好落實。
六、加強施工安全監管
地方各級電力管理部門要做好轄區內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於開復工過程中的違規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各派出機構要會同省級電力管理部門,結合當前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抽取一定比例的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查,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處罰,公開通報,並將處罰結果納入信用管理體系。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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