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公布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補貼競價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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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公布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補貼競價結果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19〕59號
2019年7月10日
發布機關: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能源局網站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公布2019年光伏發電

項目國家補貼競價結果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19〕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監管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項目、審核申報的基礎上,我局組織開展了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補貼競價排序工作,現將競價排序結果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經委託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對各省能源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項目進行覆核、競價排序,擬將北京、天津等22個省(區、市)的3921個項目納入2019年國家競價補貼範圍,總裝機容量2278.8642萬千瓦,其中普通光伏電站366個、裝機容量1812.3316萬千瓦,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3555個、裝機容量466.5326萬千瓦,具體名單在國家能源局網站上予以公布。各項目按要求建成併網後依政策納入國家競價補貼範圍,享受國家補貼。

二、請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各項目單位和項目所在地按照國能發新能〔2019〕49號文件相關要求,認真落實申報項目的各項條件和承諾,紮實做好擬納入2019年國家競價補貼範圍項目的各項建設工作;請電網企業按照相關要求,切實做好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保障項目及時併網,共同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

三、請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各項目單位建立建設進度月報制度,於每月5日前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中在線填報截至上月底情況,並督促加快建設,確保按期建成併網。對於逾期未全容量建成併網的,每逾期一個季度併網電價補貼降低0.01元/千瓦時;在申報投產所在季度後兩個季度內仍未建成併網的,取消項目補貼資格。

四、請國家能源局各派出監管機構加強對監管區域國家競價補貼項目建設、電網送出落實、併網和消納等事項的監管。我局將根據項目條件落實和建設實施等實際情況,做好名單動態跟蹤管理。

附件:

附件1-擬納入2019年光伏發電國家競價補貼範圍項目匯總表

附件2-擬納入2019年光伏發電國家競價補貼範圍項目名單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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