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組織開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組織開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科技〔2020〕99號 2020年9月23日 發布機關: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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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組織開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科技〔2020〕9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企業,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以下簡稱「創新平台」)的管理與考核,根據《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管理辦法》(國能發科技〔2020〕49號,以下簡稱「49號文」)相關要求,國家能源局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擬於近期開展創新平台考核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價目的與範圍
本次考核評價工作堅持「注重實效、依靠專家、客觀公正、以評促建」的原則,旨在加強創新平台監管服務,及時了解掌握各創新平台建設情況,以及創新投入、創新條件、創新能力與行業貢獻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推動創新平台優勝劣汰、動態調整。請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管理企業按照49號文相關要求,組織所轄範圍內相關創新平台,參與本次考核評價工作。
二、考核評價工作程序
本次考核評價工作流程包括:數據採集、數據初審、數據核查、形成評價報告及公告結果等。具體安排如下:
(一)數據採集。各創新平台根據通知要求在評價周期內將評價材料報所在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或中央管理企業。
(二)數據初審。所在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或中央管理企業對創新平台報送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按通知要求報送國家能源局(評價材料一式三份)。
(三)數據核查。國家能源局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組織專家組通過核查會、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創新平台報送的評價材料和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四)形成評價報告。專家組對核查後的數據按照創新平台考核指標體系進行打分,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總結分析形成評價報告。
(五)國家能源局對考核評價結果和報告進行審核確認後以公告形式頒布。
三、相關要求
(一)請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管理企業高度重視本次評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確定評價工作聯繫人;做好各創新平台的溝通協調工作,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的態度落實好評價工作各環節的任務要求。
(二)請各創新平台按照考核評價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和總結本創新平台認定以來的總體發展情況、機制體制創新和制度建設、重大任務承擔、重大成果產出、人才培養、資金管理與使用等方面的內容,準確規範地填報相關信息。
(三)請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管理企業將各創新平台填報的《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工作總結及計劃》(見附件1)、《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基本情況》(見附件2)、《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數據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3)及相關材料電子版的光盤於2020年10月25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郵編:100037)。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吳博 010-89061936、17801089402
曲婉 010-89061931、13811825903
附件:
1.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工作總結及計劃
2.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基本情況表
3.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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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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