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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開展2018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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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開展2018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藥監辦〔2018〕32號
2018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藥監局辦公室
藥監局網站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開展

2018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藥監辦〔2018〕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安全用藥需求,組織開展好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對於提高公眾藥品科學素養,增進對監管的工作理解,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有着重要的意義。根據《「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國改革開放40周年,以及新的藥品監管部門組建第一年等重要時間節點,今年將繼續舉辦「全國安全用藥月」(以下簡稱安全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8年安全月活動時間原則上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地應圍繞活動主題,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時間上全國不做統一要求。

二、活動主題

2018年安全月的主題為:「安全用藥,共享健康」。

三、宣傳重點

(一)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藥品安全的重大決策部署。

(二)結合安全用藥主題,積極宣傳改革開放40周年以來藥品醫療器械安全領域取得的豐碩成果,增進公眾對我國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認知和理解。

(三)發揮藥師、藥學專家及相關專業團體的作用,針對不同群體、各自用藥需求及存在的認知誤區,藉助現代傳媒和手段,分眾化、差異化地宣傳安全用藥理念和使用知識。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統籌。參照《2018年「全國安全用藥月」重點活動方案》(見附件),結合本地區實際,精心策劃開展安全月活動,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並形成規模聲勢。鼓勵和引導社會團體、科研院校、大型企業、新聞媒體、科普組織積極參與,共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增強活動實效。使用統一的「全國安全用藥月」標誌。加強廣電報刊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的融合推廣,切實形成全媒體全覆蓋格局。遵循傳播規律,圍繞公眾關切,不斷豐富和完善宣傳內容形式。加強安全月期間相關輿情監測,及時研判,穩妥發布,確保輿論環境平穩有序。

(三)嚴格紀律要求。安全月活動是藥品監管部門服務群眾安全用藥的工作品牌,也是塑造監管形象的重要舉措,各地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反「四風」,活動中要厲行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力戒形式主義。

(四)總結報告情況。各地要及時匯總活動情況,注意總結工作成效經驗,於今年11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電子版報送至國家藥監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

聯繫人:張 蕾、孔艷銘

電 話:010-65660788轉178、010-88330451

13581656434、18600690918

傳 真:010-65661656

郵 箱:durghuloo@126.com

附件:2018年「全國安全用藥月」重點活動方案及分工安排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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