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的公告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的公告 2021年第126號 2021年10月21日 發布機關:藥監局 |
藥監局網站 |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的公告
2021年第126號為加強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規範註冊申請人註冊自檢工作,確保醫療器械註冊檢驗工作有序開展,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及《醫療器械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7號)、《體外診斷試劑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8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0月21日
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docx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