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關於認定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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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關於認定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國藥監科外函〔2021〕17號
2021年2月7日
發布機關:國家藥監局
藥監局網站

國家藥監局關於認定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國藥監科外函〔2021〕17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青海省、新疆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快推進國家藥監局重點實驗室建設,滿足我國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創新發展和監管科學戰略需求,國家藥監局組織完成了第二批重點實驗室的評審工作,現認定並發布《國家藥監局第二批重點實驗室名單》。請各重點實驗室主管部門和各依託單位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國藥監科外〔2019〕56號)及相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組織運行和管理保障工作,不斷提升科學研究水平,更好地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藥監局第二批重點實驗室名單

國家藥監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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