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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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的通知
藥監綜妝〔2019〕39號
2019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藥監局綜合司
藥監局網站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化妝品

「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的通知

藥監綜妝〔2019〕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生產銷售違法化妝品行為,整頓和規範化妝品市場秩序,逐步建立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管制度,國家藥監局決定自2019年5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排查處置化妝品網絡銷售市場安全風險,督促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和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落實化妝品經營者主體責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針對利用網絡(含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生產銷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化妝品、假冒化妝品等突出問題,堅持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與構建監管長效機制並重的原則,推進化妝品安全社會共治,進一步淨化線上線下化妝品市場環境,維護公眾化妝品消費安全。

二、工作目標

突出問題導向,排查清理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銷售的違法產品,以及網上展示的違法產品信息、生產企業和產品虛假資質信息;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建立並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督促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平台內化妝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發現違法制止和報告、停止提供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等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研究並逐步制定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管制度;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公眾正確樹立安全用妝意識,構建化妝品安全社會共治良好格局。

三、工作重點

(一)排查清理違法產品。

集中排查清理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銷售的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化妝品、假冒化妝品、無證生產的化妝品、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未經備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經國家藥監局或者省級藥監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國家藥監局或者省級藥監局通知暫停或者停止銷售的化妝品、違法宣稱藥妝、EGF(表皮生長因子)、幹細胞等的化妝品等。

(二)排查清理違法產品信息。

集中排查清理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上展示的化妝品違法宣稱功效信息,包括:藥妝、EGF(表皮生長因子)、幹細胞、細胞提取液、胎盤提取液等。嚴格區別消毒產品、保健食品等非化妝品產品的網絡銷售分區,排查清理以非化妝品產品冒充化妝品銷售的信息。對在網絡銷售過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以引人誤解或者混淆的企業名稱或者商標等代替產品名稱進行宣傳的化妝品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三)排查清理企業及產品虛假資質信息。

集中排查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上展示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信息和產品資質信息。及時核對國家藥監局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對已吊銷、冒用其他企業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未辦理延續的企業資質信息,以及已撤銷、冒用其他產品註冊或者備案信息、超過有效期未辦理延續的產品資質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四、工作措施

(一)組織開展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自查工作。

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要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按照風險排查工作重點和要求全面開展自查,督促其建立並執行平台內化妝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發現違法制止和報告、停止提供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等制度。加強對平台經營者化妝品監管法規知識的培訓,引導其嚴格履行法定義務。

(二)組織開展化妝品網絡銷售者自查工作。

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地市級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的部門組織化妝品網絡銷售者按照風險排查工作重點和要求全面開展自查,督促其建立並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加強對化妝品網絡銷售者監管法規知識的培訓,引導其守法規範經營。

(三)積極引導行業加強自律、守法經營。

國家藥監局指導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的引導作用,倡議作為化妝品網絡銷售主要渠道的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積極參與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主動承諾自覺抵制利用網絡生產銷售違法化妝品行為,促進化妝品網絡銷售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四)宣傳教育公眾樹立安全用妝意識。

結合「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活動,推動主要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於2019年5月同步上線化妝品消費提示語「國家藥監局提示您:請正確認識化妝品功效,化妝品不能替代藥品,不能治療皮膚病等疾病」,提醒廣大消費者防範化妝品消費風險。以協調主流媒體宣傳報道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用妝、理性用妝知識。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高化妝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效率。

五、工作要求

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加強對風險排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的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化妝品網絡抽檢,發現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對未按照要求開展風險排查處置工作的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和化妝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必要時約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要對風險排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工作建議,填寫風險排查處置工作表(見附件),並於2019年8月31日前將風險排查處置工作總結報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工作中如有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報告。

附件: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表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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