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落實「一網通辦」自建「藥品進口備案」等事項審批系統相關事宜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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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落實「一網通辦」自建「藥品進口備案」等事項審批系統相關事宜的復函 藥監綜藥注函〔2018〕422號 2018年12月7日 發布機關:藥監局綜合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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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落實「一網通辦」
自建「藥品進口備案」等事項審批系統相關事宜的復函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於落實「一網通辦」擬自建「藥品進口備案」等事項審批系統的請示》(滬食藥監科〔2018〕22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對你局自建「藥品進口備案」「進口藥材登記備案」行政審批系統無不同意見。
二、請你局在行政審批系統建設過程中使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的規範化產品註冊和企業登記數據、海關提供的商品編碼和海關名稱數據,減少企業隨意填報造成與海關數據比對不一致的問題,同時請你局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密切聯繫,加強溝通,做好系統互聯互通和海關、國家局及有關部門間的數據匯集共享工作。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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