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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組織推薦2021年度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人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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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組織推薦2021年度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人選的通知
國郵辦函〔2021〕176號
2021年5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
公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根據國家郵政局2021年重點工作安排和《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人選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者必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勤奮務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有高級工及其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二)申報者在郵政業技術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有一定影響力、具有較大發展潛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高超技能水平,並在帶徒傳藝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2.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以及推廣、應用改進國內外先進技術方面成績顯著,做出重大貢獻,取得了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具有領先的職業技能水平,並在某一工作領域,經本人的努力,研究出先進操作技術方法,取得了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促進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並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加全國郵政行業職業技能競賽,獲得4-9名者,經覆核認定,可直接入選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

  二、推薦方式

  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負責本地區的人選推薦工作。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各地分公司、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通過當地省級郵政管理部門申報。

  三、推薦名額

  各推薦單位按照推薦分配名額數量進行推薦(附件1),堅持寧缺毋濫,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不推薦。為避免多頭、頻繁、重複評價人才,已獲得省部級以上人才表彰獎勵或已入選推進計劃者,不得重複推薦。

  四、遴選程序

  (一)各推薦單位按照申報條件擇優遴選並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送推薦材料。

  (二)根據各推薦單位推薦情況,國家郵政局人事司組織專家(注重從熟悉行業人才培養情況、具備較高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家中遴選)進行差額評審,確定不超過50名人選。人事司會同國家郵政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預審,報國家郵政局批准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列入推進計劃。

  五、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把質量做好推薦工作。推薦名額分配1名以上的省份,需在推薦函中對所推薦人選進行排序(信息匯總表與推薦函排序一致)。

  (二)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儘快組織落實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於5月28日前反饋負責人姓名、單位、職務、聯繫電話等信息。

  (三)報送的材料包括:

  1.推薦函。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產生程序、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單位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2.《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推薦表》3份(附件2,需有2寸免冠近照);

  3.被推薦人事跡材料;

  4.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複印件1份;

  5.重要獎勵證書(複印件1份)和主要技術成果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蓋章,並提供紙質材料和對應電子版格式(除推薦表為Word格式外,其他材料蓋章後分別掃描成PDF格式)。電子版材料以郵件方式報送,郵件主題標明「推薦單位名稱+技術能手推進計劃」。以上紙質和電子材料請於6月20日前反饋國家郵政局。

  (四)聯繫方式:

  國家郵政局人事司:010-88323129。

  委託國家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受理材料:010-69943713、010-69943778;電子郵箱:zyjdzxjs@126.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掛甲屯5號職鑒中心。

  附件:1.2021年度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推薦名額分配表

     2.郵政行業技術能手推進計劃推薦表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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