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延長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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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路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延長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有效期的通知 國鐵設備監函〔2020〕28號 2020年2月17日 發布機關:鐵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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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路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延長鐵路專用設備
行政許可有效期的通知
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局裝備技術中心,中國鐵路,國家能源集團,中國中車,中國中鐵,中國鐵建,中國通號: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實國家鐵路局黨組工作要求,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鐵路專用設備製造、維修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證和鐵路機車車輛製造、維修許可證有效期到期或將於6月底前到期需要延續的,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辦理。在此期間,鐵路專用設備製造、維修企業需生產經營的,現許可證繼續有效。
2.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將本通知有關內容傳達至轄區內各有關企業,北京鐵路督察室轄區內各有關企業由國家鐵路局裝備技術中心負責傳達。
國家鐵路局
2020年2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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