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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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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
沿革
制定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命令

  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8)文建人字第 049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暨暫行編制表;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0)文建人字第 101029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1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
  3.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0911117028號令修正發布第 4、5、11 條條文及第 8 條之暫行編制表;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 4 條、第 5 條,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外,自發布日施行
  4.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0951101148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
  5.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09824250771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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