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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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作者:趙樂際 2023年7月25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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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的講話
(2023年7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趙樂際
本次常委會會議是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集的一次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任免案,初次審議了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
現行刑法自1997年實施以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刑事司法實踐需要,先後通過十一個修正案,對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這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修改完善:一是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懲治行賄的法律制度,進一步發揮刑法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中的重要作用,推動行賄與受賄同受法律從嚴追究;二是增加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相關犯罪的規定,加大對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保護力度,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同志提出的意見建議,請憲法法律委、法工委會同有關方面認真研究,把草案進一步修改好、完善好。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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