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關於不要將南斯拉夫稱為東歐國家的通知
外觀
外交部關於不要將南斯拉夫稱為東歐國家的通知 外發〔1988〕40號 1988年10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近年來,南斯拉夫多次向我正式表示,在中方的某些報刊和談話中,經常稱南斯拉夫為東歐國家。對此,南方感到不滿。南方強調,南斯拉夫在政治上不屬東歐集團,在地理位置上也不屬東歐,而是位於南歐的不結盟的社會主義國家。
請有關方面,特別是在新聞報道,對外談話和書刊出版物中注意:
一、不要將南斯拉夫稱為東歐國家,也不要列入東歐的範圍之內。
二、如需把南同東歐國家並提時,不要統稱:「東歐國家」或「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而稱「東歐國家和南斯拉夫。」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