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坐醉甚,走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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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坐醉甚,走筆成章三首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其一[編輯]

我本無心人,願得無言友。
同遊無有鄕,共醉無味酒。
有無不是無,無無更何有。
爲問無是公,如此是無否?


其二[編輯]

昔余夢爲鳥,飛入白雲鄕。
又嘗夢爲魚,潑剌游滄浪。
方其得意也,翐翐且洋洋。
俄然形忽開,此身尙在床。
物理有合散,變化固難常。
孰辨眞與夢,孰分蝶與莊。
古來世間事,幾度炊黃粱?
悠悠倚山閣,天地正斜陽。


其三[編輯]

幽居所居屋,繞屋多古木。
有鳥半夜鳴,聲如小兒哭。
其名曰訓狐,鳴則主人厄。
主人語訓狐,爾聲雖甚毒。
擧世皆爾曹,不祥爾豈獨。
哫訾弄巧舌,睗睒張奸目。
對面設機阱,陷人動不測。
以爾比世人,焉知不爲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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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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