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科教務處成立紀事
大學本科教務處成立紀事 北京大學 1919年4月8日 |
理科學長秦汾君因已被任為教育部司長,故辭去代理學長之職。適文科學長陳獨秀君亦因事請假南歸。校長特於本月八日召集文理兩科各教授會主任及政治經濟門主任會議。是日到會者為秦汾、俞同奎、沈尹默、陳啓修、陳大齊、賀之才、何育傑、胡適八人。當由與會諸君議決將三月四日所發表之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提前實行,並議決施行細則如下:
(一)各教授會主任,每日有規定時間,到本教授會事務室辦公。(辦公時間表見廣告欄)
(二)各教授會主任,每週星期六日下午二時,在文科學長室集會一次。
(三)由各主任投票公推教務長一人,投票之結果,馬寅初君得四票,俞同奎君得三票。馬君當選為教務長。惟馬君現奔喪南歸,未到校以前,由俞君代行職務。
(四)未設教授會之各門(如史學、日文、俄文及地質學等)一切事務暫由教務長接洽辦理。
附錄
▲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
三月一日評議會議決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如下,於暑假後實行。
(一)教務處由各教授會主任組織之。
(二)本處辦理左列各項事務:
(甲)襄助校長計劃全校及各學系之進行。
(乙)教員之延聘及解約等一切接洽事宜。
(丙)分配教授科目及規定時間表。
(丁)計劃關於學術上之設備。
(戊)辦理入學、畢業、獎勵、懲戒各事。
(己)編制各學系預算。
(三)第二條所列各項事務僅關於一學系者,由本系教授會主任處理之。各教授會主任每日須有規定時間到處辦公。
(四)各教授會主任每週集會一次,討論及議決本處應行事務。如有特別事故,得開臨時會議。
(五)本處設教務長一人,執行議決事務及召集會議等事,由各教授會主任公推之,任期一年,但得連任。
(六)教務長每日須有規定時間到處辦公。
(七)本處設事務員若干人,承教務長或教授會主任之指導,辦理例行事務。
(《北京大學日刊)第348號19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