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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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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入第五經)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自下第二同生眾三。初普賢菩薩得一切法門二。初長行二。初總標所入。

複次普賢菩薩摩訶薩入不思議解脫門方便海。

指陳法體。言不思議者。謂數過圖度。理絕言思故。言方便海者。謂不動真而成事。巧以因門契果。故云方便。

入如來功德海。

辨法巧能。謂證入因圓。趣入果海故。然前後但明以別入總。故各得一解脫門。猶如百川一一入海。今明以總入總。如海入海。故得難思解脫門。復稱能入為方便海。以普賢是同異二眾之上首故。

△二別顯十門。以彰無盡。

所謂有解脫門(至)調伏眾生令究竟出離。

嚴土調生。謂隨所化眾生。取佛土故。一切佛土者。豎通四土。橫該法界。橫豎相融。故一塵一剎皆廣大嚴淨。故云一切。演最妙法。故令所調究竟出離。

有解脫門名普詣一切如來所修具足功德境界。

佛徧塵道。詣彼修德。乃了彼境。

有解脫門名安立一切菩薩地諸大願海。

通辨安立菩薩六種功德。一位。二願。餘四在偈。

有解脫門名普現法界微塵數無量身。

身普應機。演所證法。

有解脫門名演說徧一切國土不可思議數差別名。

國土不同。所敬各異。故隨宜立稱。成益不空。如名號品。

有解脫門(至)悉現無邊諸菩薩神通境界。

塵中現身。說菩薩行境。

有解脫門名一念中現三世劫成壞事。

以時隨法。融令三世劫。及劫中成壞。一念中現。無所障痴。然事通能所。能成壞事。謂火水風。所成壞事。天地萬象。

有解脫門名示現一切菩薩諸根海各入自境界。

菩薩根海雖繁廣多類。但能入自所知境界。豈能測量佛無邊法。則顯前來眾海。未測佛德。普賢能知此理。

有解脫門(至)化現種種身徧無邊法界。

明如來身體同虛空。用周法界。

有解脫門(至)入一切智廣大方便。

攝因成果。故云一切菩薩行入一切智也。妙音宣此。故云顯示。此亦別釋標中第二句。

△二偈頌。

爾時普賢菩薩(至)普觀一切眾會海已即說頌言。

佛所莊嚴廣大剎(至)雨不思議最妙法。

前半嚴淨佛國。後半調伏眾生。兼顯人法為嚴之義。佛子有三。一者外子。謂諸凡夫。未能紹繼佛家。事故。二者庶子。謂諸二乘。不從如來大法生故。三者真子。謂大菩薩。從大法喜。正所生故。此言清淨。意顯第三。最妙法者。揀非權小。昔以妙法淨所化心。故所感土亦有清淨佛子。來生其國。還雨妙法。

如於此會見佛坐(至)所有國土皆明現。

前半明總徧別中。後半明體用無礙。亦是總徧總中。

顯示菩薩所修行(至)令諸佛子入法界。

此四句即前四義。一修十勝行。二起十方便。三所證十如。四正證法界。成薩婆若。地位為總。餘五為別。

出生化佛如塵數(至)廣大無邊悉開演。

前半普現身。後半演所證。

如來名號等世間(至)能悉了知甚為難。

上四可知。

佛如虛空無分別(至)悉坐道場成正覺。

初句智身。次句知身等法界。後二句化用等法身之周徧。略舉正覺。實通一切。故上雲種種。

佛以妙音廣宣暢(至)盡與如來平等法。

三句攝因。後句成時。

△二十普菩薩各得一法門。第一菩薩。前列名中無。以前與普賢。共為十普。今普賢別說。故加為十。以表圓足。然偈文具十。長行中第七菩薩及法門俱脫。又脫第八菩薩法門及第九菩薩名。至文當知。初長行。

複次淨德妙光菩薩(至)莊嚴道場解脫門。

嚴處說法。皆名為嚴。

普德最勝燈光照菩薩(至)不思議眾生界解脫門。

塵塵皆成正覺。已為無盡。方是正覺一門。有如是等無量成正覺門。如出現品辨。隨所成正覺門。調生亦爾。故云成熟不思議眾生界。

普光師子幢菩薩(至)出生一切佛國土解脫門。

修行福海。嚴出剎海。

普寶焰妙光菩薩(至)神通境界無迷惑解脫門。

以深妙智。觀難思境。故多處不迷。多劫不厭。

普音功德海幢菩薩(至)示現一切佛土莊嚴解脫門。

如一逝多林會。頓現一切淨土。會會皆爾。念念現殊。

普智光照如來境菩薩(至)甚深廣大法界藏解脫門。

法界含攝無盡。故名為藏。觀佛法界之身。一毛即無分限。七梵本中。名普覺悅意聲菩薩。得親近承事一切佛供養藏解脫門。謂佛昔行因。無佛不供。今成佛果。無眾不歸。猶如百川馳流趣海。

普清淨無盡福威光菩薩(至)菩薩無邊行門解脫門。

准梵本。應雲普清淨無盡福威光菩薩。得出生一切神變廣大加持解脫門。謂徧剎充塵。劫窮來際。皆佛加持之力。九梵本中。即普寶髻華幢菩薩。得普入一切世間行出生菩薩無邊行門解脫。門即今經中威光菩薩法門是。由脫第八法門及第九菩薩之名。遂令第九法門系於第八之下。譯者之謬矣。謂若無大悲不入生死。則不能出菩薩行門。如不入海安能得寶。此即化他成己。

普相最勝光菩薩(至)出現一切諸佛境界解脫門。

即依體起用。

△二偈頌。

爾時淨德妙光菩薩摩訶薩(至)即說偈言。

十方所有諸國土(至)一切苦難皆消滅。

頌文前已配釋。欲表菩薩法門互入。故不結法屬人。後段亦然。

△三十異名菩薩亦各得一法門二。初長行。

複次海月光大明菩薩(至)一切佛國土方便解脫門。

得成菩提四種方便。一地位。二度行。三調生。即行位所作。四嚴剎。通二利因果也。或一地一度滿。或地地諸度滿。此一為總。下九皆別。然不出上四。多顯調生。

雲音海光離垢藏菩薩(至)種種差別處解脫門。

徧轉法輪。

智生寶髻菩薩(至)現清淨大功德解脫門。

普示滅惑。

功德自在王淨光菩薩(至)種種莊嚴解脫門。

普嚴場會。

善勇猛蓮華髻菩薩(至)顯示一切佛法解脫門。

以法隨機。

普智雲日幢菩薩(至)永住無量劫解脫門。

為物永存。

大精進金剛臍菩薩(至)一切無邊法印力解脫門。

法印悟物。

香焰光幢菩薩(至)乃至成就智慧聚解脫門。

頓顯始終。

大明德深美音菩薩(至)一切大願海解脫門。

同佛往修。

大福光智生菩薩(至)徧法界甚深境界解脫門。

光顯如來難思之境。

△二偈頌。

爾時海月光大明菩薩(至)即說頌言。

諸波羅蜜及諸地(至)悉稱其根而雨法。

文並可知。

真如平等無相身(至)普應十方而演法。

初句所證性淨法身。言無相者。示真如相。身即體義。在纏不染。出障非淨。凡聖必同。故云平等。次句出纏法身也。真如出煩惱障。故云離垢。出所知障。故云光明。又塵習雙亡。故云離垢。真智圓滿。故曰光明。淨法身者。揀於在纏。後半體用無礙身。由出纏故。應用無方。約理則體用無礙。約用則止觀雙運。故得果則寂照為身。即用之體故寂。即體之用故智。體用既無。不在佛身。有何量耶。故能普應十方。此句正顯化用。故經雲。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智慧與法身。處處應現往。即斯義也。

法王諸力皆清淨(至)一切國土皆明顯。

△八座內眾流十。初明出處。

爾時如來師子之座(至)如是一切莊嚴具中。

座即是總。寶等為別。如是下結廣從略。非獨輪等。故云一切。所以此能出者。良以座該法界。依正渾融。一一纖塵。無不廣容。普徧座所徧剎。恆在座中。故從中出。非是化也。若約法空之因及法空之座。則萬行為嚴。能生菩薩。

△二顯眾類。

一一各出佛剎微塵數菩薩摩訶薩。

皆是菩薩故。

△三列眾名。

其名曰海慧自在(至)善勇猛光明幢菩薩摩訶薩。

出處既多。名亦多種。略舉上首十名耳。即如次十方。

△四結眾數。

如是等而為上首有眾多佛剎微塵數同時出現。

嚴具非一。故有眾多剎塵。

△五興雲供。有標列結。

此諸菩薩各興種種供養雲(至)有佛世界微塵數。

△六供眾海。

彼諸菩薩一一皆興(至)於一切道場眾海相續不絕。

眾多菩薩。各興剎塵供雲已。重迭難思。況相續不絕。而諸供具皆稱雲者。乃有多義。謂色相顯然。智攬無性。從法性空。無生法起。能現所現逈無所依。應用而來。故來無所從。用謝而去。故去無所至。而能含慈潤。澍法雨益萬物。重重無礙。有雲像焉。上下諸文。雲義皆爾。

△七敬繞佛。

現是雲已右繞世尊經無量百千匝。

順向殷重。瞻望不足。乃至百千。

△八坐本方。

隨其方面去佛不遠(至)各於其上結加趺坐。

參而不雜也。如師子子。亦名師子。故菩薩座亦名師子。自他自坐者。自心智現。自安處故。諸佛菩薩坐。多加趺者。為物軌故。智論引偈雲。若結加趺坐。身安入三昧等。

△九嘆其德能。有十二句。分二。初總。

是諸菩薩所行清淨廣大如海。

△二別別顯。一一各是一種清淨廣大。略束為三。初三明三業清淨廣大。

得智慧光照普門法(至)能入一切辨才法海。

一智證普法。二身隨佛行。三語入辯海中。一義求。亦通三業。

△二三明得法清淨廣大。

得不思議解脫法門(至)悉能容受一切法海。

一獲自分解脫。二住勝進果位。三徧具諸持普門地。言即同經初。已踐如來普光明地。

△三五明福智清淨廣大二。初二正明。

善住三世平等智地已得深信廣大喜樂。

一智安理事。故云善住。二福無不修。故生信喜。然三世平等。經初已明。今更略示。謂依生及佛。善住平等。且依佛說。佛佛平等。法身智身。無增減故。若依眾生。生生平等。煩惱業苦有支皆等。

若生佛相望者。凡夫現在等佛過去。進修得果等佛現在。成佛究竟等佛常住。此約三世互望。煩惱佛則本有今無。眾生則本無今有。菩提則眾生本有今無。諸佛則本無今有。約迷悟異。則說本今。涅盤之性。非三世攝。故知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若以性淨而說。則佛與眾生。現今平等。而不妨迷悟之殊。是故三乘亦有差別。亦無差別。眾生寂滅即是法身。法身隨緣即是眾生。故寂滅非無之眾生。恆不異真而成立。隨緣非有之法身。恆不異事而顯現。是故染淨三世一切諸法。無不平等。況稱性互收。如是解者。名為善住一切智地。如地能生。終歸於地。萬法依於佛智究竟。還至一切智也。

△二三重顯。

無邊福聚極善清淨(至)所有佛興咸勤供養。

一淨前福障。故令諸福無邊清淨。二成上智慧。由觀法界虛空。三近勝緣。故成前二。

△十說偈贊佛。十菩薩各別說偈。即為十段。就初嘆佛身座二。初五嘆佛身具德。

爾時海慧自在神通王菩薩(至)即說頌言。

諸佛所悟悉已知(至)寂然而住同瞻仰。

一贊智慧。二贊功德。三神通。四因深。五果勝。

△二五嘆所坐嚴麗。

摩尼寶藏放光明(至)如是座上佛安坐。

此眾既從座現。故多嘆座。

△二嘆座及地。文分三別。初四直嘆座。

爾時雷音普震菩薩(至)觀一切道場眾海即說頌言。

世尊往集菩提行(至)稱讚如來坐於座。

△次三嘆於場地。即轉顯座嚴。

佛功德量如虛空(至)一切眾生不能了。

此一總顯因深德廣故。嚴事難思。

金剛為地無能壞(至)悉以光瑩如來座。

初七句別顯。末後一句結瑩寶座。

△後三嘆地上之嚴。

地神歡喜而踴躍(至)以佛威神故能爾。

前二地神興供嚴。後一佛力展轉嚴。

△三獨贊場地殊異德二。前五德用圓備。

爾時眾寶光明髻菩薩(至)即說頌言。

世尊往昔修行時(至)寶枝雜布為嚴好。

△後五法化流通。

汝等普觀於此地(至)如佛座上所應演。

九會五周之文。一化隨宜之說。已具演於場地之中。

一一法門咸具說(至)是故其地皆嚴淨。

△四嘆佛所處宮殿二。初一總明。

爾時大智日勇猛慧菩薩(至)即說頌言。

世尊凝睟處法堂(至)其身普現十方土。

次段贊處彰人。故此偈標人顯處。凝者嚴整之貌。睟者視也。謂肅然而視。

△後九別明二。前四明宮殿體攝眾德。即廣其前半。

如來宮殿不思議(至)佛坐其中特明顯。

宮殿雖耀。佛坐增明。即廣前炳然。照耀宮殿中也。

摩尼為柱種種色(至)智海於中湛然坐。

略辨七嚴。結以智海。廣上凝睟。處法堂也。謂內持寶柱。檐垂金鈴。外列門階。上羅華帳。寶樹交映。寶瓔周垂。為七嚴也。闥小門也。洞達也。如雲布者。重重無量次第相承也。上雲凝睟。則目視不瞬。特由內無識浪。故云智海湛然。

摩尼為網妙香幢(至)超世正知於此坐。

羅以寶網。列以香幢。布以焰明。覆以嚴具。結雲超世。即廣上世尊處法堂也。光如雲布者。若彩雲向日。上下齊明也。

△後五明妙用自在。即廣其後半。

十方普現變化雲(至)如是皆從佛宮現。

羅身雲以調生。正顯前文現十方土。

摩尼為樹發妙華(至)莫不於中現其影。

寶樹現三世之嚴。

處處皆有摩尼聚(至)棟宇莊嚴極殊麗。

略舉多嚴。

如來宮殿不思議(至)一一皆有如來坐。

即上諸嚴卷攝多嚴。重重佛坐。

如來宮殿無有邊(至)莫不向佛而來集。

結嘆無盡主伴雲會。

△五通贊場樹自在德二。初一總顯。

爾時不思議功德寶智印菩薩(至)即說頌言。

佛昔修治眾福海(至)道場嚴淨無諸垢。

謂宿因願力。深廣難思。神通現緣。生果嚴淨。

△後九別顯三。初五嘆樹具德嚴場。

如意珠王作樹根(至)於道場中普嚴飾。

初二身干森聳。次二枝葉蔭映。後一華果芬暉。

△二嘆場地蓮網。

汝觀善逝道場中(至)鈴音鐸響雲間發。

謂蓮華布地。則下轉光輪。寶網羅空。則雲間響發。

△三嘆樹自在。

十方一切國土中(至)眾會聞音鹹得見。

初一收入。後二出生。

△六雙嘆場樹備德自在法化宣流二。前九偈各顯一門。

爾時百目蓮華髻菩薩(至)即說頌言。

一切摩尼出妙音(至)莫不調伏令清淨。

△後有一偈。結嚴周徧。

如來往昔普修治(至)一一莊嚴無量種。

△七嘆佛十力功德。一頌一力。下諸經文屢明十力。是佛不共之德。佛佛等有。菩薩緣此發心。梵行品雲。復應修習一一力中。有無量義。□應諮問。故不可不知。然大般若五十三。顯揚第四。對法第十四廣辨。

今略以七門分別。一立意。二釋名。三自性。四作業。五次第。六差別。七釋文。然了其名。則知作業。對文料揀。差別易見。故將作業差別。並釋別名。並於釋文中顯。

今初立意者。智論意雲。顯佛大人。有真實力。令外道心伏。二乘希向。菩薩仿之。能成辦大事。終獲其果。故須辨之。

如來唯一諸法實相智力。此力有十種用。故說為十。謂於十境皆委悉正知故。

由時品類。相續分別。有無量力。度人因緣。故但說十。足辦其事。謂以初力知可度不可度。次業力知有障無障。以定力知味着不味着。以根力知智多少。以欲力知所樂。以性力知深心所趣。以至處力籌量眾生解脫門。以宿命力分別先所從來。以生死力分別生處好醜。以漏盡力知眾生得涅盤。佛以此十。度生審諦。故但說十。

第二釋名。初總後別。今初總名。力者。能摧冤敵義。不可屈伏義。故說名力。瑜伽雲。與一切種。饒益一切有情。功能具相應。故畢竟勝伏一切魔冤。大威力故。說名為力。對法雲。善除眾魔。善記問論。故十名力。十者是數。帶數釋也。

別名至文當釋。

三自性者。瑜伽五十七雲。佛具知根。慧根為體。對法論雲。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為性。菩薩地總以五根為性。統其文義。應具六種。一最勝體。故決擇分中慧根為性。二引生體。對法兼定。三克實體。菩薩地雲。五根為性。由慧勝故。且說十方慧為自性。所以但言。處非處等智力。不言信進等力。四相應體。對法兼取相應心法。四蘊為性。五眷屬體。五蘊為體。定共道共無漏色等。助為體故。此雖無文。理必應爾。遮犯戒垢。助摧冤故。六依此經融一切法。以為其性。無礙法界理應爾故。

四作業者。即是辨相。至文當顯。

五次第者。諸文或有前卻。各有所由。此文所列次第。與十住全同。淨行品則界在解前。梵行品禪定解脫當其第三。宿命居天眼之後。余同此次。瑜伽四十九及智論二十七。亦禪居第三。余同此次。

且依論明次第者。智論雲。初力為總。餘九為別。於初力中。分別有九。故初一力通知萬法。下九展轉開之。謂初令知因緣果報。故起業力。次煩惱故縛。淨禪定解脫故解。令去縛就解。次根有利鈍。鈍者為有造業。利者為不生。故集業由善惡二欲。成上下根。此二種欲由二種性。以有種種性因緣故。行二種道。謂善道惡道。次知其過去。審彼未來。次方便壞其因緣。果報相續。故說漏盡。瑜伽乃有多門次第。廣如第五十說。

上來依論次第。而今禪居第七者。二論梵行為對自業。有離欲不離欲。故禪居第三。此經十住為對徧趣行。有清淨不清淨。故居第七。若習欲成性。即界居欲後。若由性起欲。則界居欲前。若執常者。先說宿住。若為執斷。先辨天眼。余無別理。故經論皆定。

六差別者。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至文當明。

七釋文。然此經宗異義皆融攝故。一一力中具攝十力。乃至包盡法界。是以宿命乃雲智包三世。天眼則見盡法界。非唯見盡。佛眼如空。即是法界。非唯智包。亦能毛孔頓現業力。即觀法性。豈唯但是有為。約門有殊。故他宗不壞。

△文十。初是處非處智力。

爾時金焰圓滿光菩薩(至)即說頌言。

佛昔修習菩提行(至)此是如來初智力。

謂善因樂果。斯有是處。善因苦果。無有是處。惡因苦果等。例上可知。處者。建立義。依義。起義。能建立果。與果為依。能起果法。故立處名。於此正知。故名智力。

其作業者。即如實知因之與果。及能降伏無因惡因種種諍論。既徧知已。可度者度。不可度者為作因緣。

文中上半往因。下半顯智力。於諸境界。正解明了。即辨此力。通知一切法也。

△二過未見在業報智力。

如昔等觀諸法性(至)普徧十方能具演。

瑜伽名自業智力。今言一切業者。謂於三世中。善等三業。及順現等。皆名自業。於自所作。受用果業。如實知故。

與初何別。若正了知所造善等業。感愛等果。此由初力。若了能造善惡等業。感愛等果。是自業力。

文中上半往因。下半現果。

△三根勝劣智力。

往劫修治大方便(至)故佛能成根智力。

謂信等五根。此軟中上。名為勝劣。於此正知。及能於彼。如應如宜。為說正法。即是作業。

偈中。三句往因。一句今果。

△四種種解智力。

如諸眾生解不同(至)佛以智力能如是。

亦名勝解。謂若從他起信。以為其先。或觀法以為。其先。成軟中上。愛樂名種種勝解。亦名為欲。欲謂信喜好樂。如或貪財利。或好名聞。好定好慧。種種不同。如來正知。令舍不淨。增長於淨。

此與前根何異。根約宿成。智有多少。解約現起。好樂不同。論雲。若照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音樂。是根智力。若正分別意樂差別。是解智力。在文可見。

△五種種界智力。

普盡十方諸剎海(至)悉能顯現毛孔中。

界即性也。謂或一二三四五乘性等。或貪瞋痴等分行等。乃至八萬四千行。名種種性。

性即種子。解即現行。故智論雲。性名積集相。又九十雲。性內欲外。用性作業。必受果報。欲或不爾。瑜伽雲。若照勝解所起相以種子。此由解力。若照即彼種子差別。由界智力。若習欲成性。復云何別。欲唯大地一數。性通諸數。即寬狹不同也。智論雲。習欲成性。性名深心事。欲名隨緣起。

若性即種子。與根何異。根唯信等優劣。性通善惡不同。以信等望果寬長。能生人天三乘聖道。為道之根。

三善根但是翻對。不望果義。尚不名根。況性通於惡。豈得同耶。

偈雲悉能顯現毛孔中者。謂非唯佛智。如空包納。眾生之性。毛孔內空。亦現眾生之界耳。

△六一切至處道智力。

一切處行佛盡知(至)悉能開示令現了。

論名徧趣行智力。徧即一切。趣即至也。行即道也。謂諸眾生種種所行。若出離行不出離行。各能至果。如行有漏行。至五道中。行無漏行。至涅盤果。名徧趣行。

若知如是種類行跡趣入。此由界智。若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雜染。如是行跡能令清淨。此由徧趣智力。

初力處對非處。此中但明至處。又初力指因為得果之處。此約果是酬因之處。故不同也。

經中初句總標。次雲一念即能知迅速下十二字。所知時處。後一句委悉開示。

△七禪定解脫三昧智力。

禪定解脫力無邊(至)普使滌除煩惱暗。

淨行品中加於染淨。通漏無漏。故佛皆善知。及知依此所得諸果。故名智力。

此與自業智力何別。若了諸有。能修諸定。即彼能入而非所余。名自業力。若了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此由靜慮智力。

偈中上半所知。下半善用。言佛為示現者。示其諸定。現三神變。令有情喜。使滌煩惱。即令去染而得清淨。

△八宿住隨念智力。

佛智無礙包三世(至)所現皆由隨念力。

謂過去境本生本事。住宿世故。名為宿住。於此宿住而起隨念。念俱行智。名宿住智力。

瑜伽雲。若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是徧趣力。若知前際名姓苦樂果等事。名宿住力。

此與智論云何會釋。謂論雲。但知宿命所經。不知業因緣相續。但名為通。凡夫亦得。若兼知業因緣相續。則名為明。二乘能得。若知上二無量無邊。則名為力。斯則力亦知因矣。

故應通雲。若但知因。是徧趣力。若雙知者。即宿在力。瑜伽為對徧趣之因故。但云果耳。

文中初句標能念。智包三世者。三世全在佛智之中。況於隨念。不知三世。從門別故。但云宿住。剎那悉現。即包現之時極促。現毛孔中。即能現之處至微。第三句即所現所念之事。廣第四句結歸智力非唯能念。亦能現也。

△九天眼智力。

佛眼廣大如虛空(至)彼眼無量佛能演。

獨此從所依。以立名也。若從境者。瑜伽名生死智力。謂死此生彼。墮善惡趣。大小好醜。皆能正知。

知前際生死。名為宿住。要知後除。得此力名。今文乃雲。佛眼者。苦約五眼。余眼在佛。皆佛眼故。此等經□。今依十眼。佛眼能見如來十力故。故此一力即攝十力。舉一為例。餘九皆然。

文中初句體大。次句用廣。次句用勝。以無等故。後句結其甚深。故唯佛能演。既言普見法界。非局未來。約宗別故。於未來門。普見法界也。

△十明漏盡智力。

一切眾生具諸結(至)悉以方便令除滅。

於自解脫。無惑無疑。亦知眾生漏盡涅盤。於此正知。名為智力。

文中初二句所斷。諸結即現行。隨眠即種子。習氣即余習。二乘不能盡習。亦不能盡他漏。故不名力。後半顯佛能滅。

然上十力。智即是體。力即是用。然智即力。更無別性。此中宿住隨念相應智力。是鄰近釋。自余從境皆依主釋。設天眼從所依。亦依主釋。若宿住是境。隨念相應智力。亦依主釋。然此十力望於自事。各於自事中大。如水能淨。如火能燒。各有自力。若約總攝。初力為大。若約辦得涅盤。漏盡為大。若以無礙解脫而為根本。則平等平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