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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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五

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 譯經

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 疏義

明匡山法雲寺憨山沙門德清提挈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二

第二離垢地。所以來者。論雲如是已證正位。依出世間道。因清淨戒。說第二菩薩離垢地。言正位者。即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此修於三學。戒最在初。前地雖證真。有戒未無誤犯。又以十度寄明地位。前施此戒。故次明之。下八准此。言離垢者。慈氏雲。由極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亦名增上戒。住此地斷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三業。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細誤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能起業。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誤犯三業。言最勝真如者。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為無邊德。以成於戒得最勝故。

諸菩薩聞此  最勝微妙地  其心盡清淨  一切皆歡喜  皆從於座起  踴住虛空中  普散上妙華  同時共稱讚

次正釋文。分三分。初贊請分。二正說分。三重頌分。今初。五頌分二。初三慶聞初地。二請說二地。今初前二。經家敘其三業慶喜。

善哉金剛藏  大智無畏者  善說於此地  菩薩所行法

後一發言申贊。領前請後。

解脫月菩薩  知眾心清淨  樂聞第二地  所有諸行相  即請金剛藏  大慧願演說  佛子皆樂聞  所住第二地

後二初序後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已修初地。欲入第二地。當起十種深心。

第二正說分中先明地相。後彰地果。前中分二。一發起淨。即是入地心。二佛子菩薩住此離垢下即住地心。三聚無誤。地中正行名自體淨。直心起彼名發起淨。初中有三。謂標列結。今初標也。深心者深契理事。故標深列直。義一名異。言直心者則令自體淨中性戒成就。性戒有二。一久積成性。二真如性中無破戒垢。今稱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

何等為十。所謂正直心。柔軟心。堪能心。調伏心。寂靜心。純善心。不雜心。無顧戀心。廣心。大心。

二征列中有十句。初句為總。餘九為別。別中前四律儀。次三攝善。後二饒益有情。

菩薩以此十心。得入第二離垢地。

第三結行入位。由上十心成就上品極圓滿故。入斯戒住。以此十心為發起淨。下文第一自體淨中。明三聚淨戒。即分為三。初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生戒。此三聚戒攝前三位。初攝治地住。次攝饒益行。思彼眾生墮惡等故。後攝不壞回向。謂有智願等。於法寶等皆不壞故。律儀通於止作。攝善唯約善行。此二自利。後一唯約利他。

佛子。菩薩住離垢地。

今初律儀。分三。初標所依。謂離垢地戒增上故。

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畜刀杖。不壞怨恨。有慚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生有命之者。常生利益慈念之心。是菩薩尚不噁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害。

二正顯戒相。中有十善業道。即為十段。今初離殺。分二。初總明。次不畜下別顯。今初性自遠離。文屬殺生。義該下九。謂自性成就十善業道。即自性戒。然離有三種。一要期離。謂諸凡夫。二方便離。所謂二乘。三自體離。謂諸菩薩。契窮實性。自體無染。然離亦有四。地前離現行。登地離種子。除誤犯顯性淨。正當二地。次別顯中有三種離。一離因謂離殺因緣。二於一切下對治離謂離殺法。三是菩薩下果行離。即離殺業。今正不殺。故名果離。

性不偷盜。菩薩於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物想。終不於此而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第二離盜。初句總。非理損財不與而取故名為盜。別中亦三。一因離。二於他下對治離。三若物下果行離。因中止謂少欲。足謂自足。自之所有尚生止足。故無盜。

性不邪淫。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況於非道。

第三離邪淫。乖理曰邪。深愛曰淫。別中亦三。一因離。謂自妻知足。此亦二意。一內心知足。離於起因。二自足妻色。離受畜因故。此由寄報輪王相同世間故。得示有妻妾耳。二對治離。謂不求他妻。現在梵行淨故。不求未來妻色。他人之妻蓋不在言。三於他妻下明果行離。亦有粗細。細約起心。粗約從事。

性不妄語。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第四離妄語。違想背心名之為妄。別中分二。初對治離。次乃至下果行離。今初對治。即是因離。不別明因。有二義故。一無外事。謂無刀杖妻財之外事。故無受畜因。二無異因故。謂但用誑他。思即妄語因。無別貪等以為異因。異因即起因故。離彼誑心。即誠實語。實語即是雜心對治。故對治離即是因離。不同身三各具三離。口四唯二。意三唯一。

性不兩舌。菩薩於諸眾生無離間心。無惱害心。不將此語為破彼故而向彼說。不將彼語為破此故而向此說。未破者不令破。已破者不增長。不喜離間。不樂離間。不作離間語。不說離間語。若實若不實。

第五言不乖離。名離兩舌。兩舌事成能令離間。別中亦二。初對治離。後未破下果行離。對治離者。即不破壞行。此唯約心。果行離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別。

性不惡口。所謂毒害語。粗獷語。苦他語。令他瞋恨語。現前語。不現前語。鄙惡語。庸賤語。不可樂聞語。聞者不悅語。瞋忿語。如火燒心語。怨結語。熱惱語。不可愛語。不可樂語。能壞自身他身語。如是等語皆悉舍離。常作潤澤語。柔軟語。悅意語。可樂聞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多人愛樂語。多人悅樂語。身心踴悅語。

第六言不粗鄙名離惡口。別中分二。初果行離。後常作下。對後諸業望治果行。非全次第。故先顯治。後能離果。今此先明果行中。先明所離。後明能離。初中有十七語。句各一義。前四總顯惡言體用。後十三語重顯前四。疏有多義。

性不綺語。菩薩常樂思審語。時語。實語。義語。法語。順道理語。巧調伏語。隨時籌量決定語。是菩薩乃至戲笑尚恆思審。何況故出散亂之言。

第七言辭不正故云綺語。其猶綺文。總離可知。別中亦二。先對治。後果行。前中八語初一為總。故下結雲戲笑尚恆思審。是以菩薩常樂三思而後言。則無散亂矣。下七語別。時之一字亦總亦別。總者上言思審者思合其時。語默得中也。別者下七種語皆明其時。略有三義。一教化時謂稱適其機。二教受時即實義法三種語。三教誡語即順道理等四種語。即律中五義。一制謂有罪者治。二聽謂無罪者聽。三舉謂有過者舉。四折伏謂折攝合宜故云巧調伏。五令喜謂有實德者稱揚令喜故云決定。隨時籌量者若制若聽若舉若折皆須適時。故總結之。二是菩薩下果行離中亦以輕況重。

性不貪慾。菩薩於他財物。他所資用。不生貪心。不願不求。

第八離貪。此下意三。但有對治者。以貪等是業有之本。更無所依。故非果行。非果則不可更立異因。故但有其一。今初離貪謂離求欲心。別中有三。一於他財物是事。二他所資用是體。三不生貪等。明差別。初始欲名求。次希得屬己為願。

性離瞋恚。菩薩於一切眾生恆起慈心。利益心。哀愍心。歡喜心。和潤心。攝受心。永舍瞋恨怨害熱惱。常思順行仁慈佑益。

第九離於忿怒含毒故云離瞋。別中有三。一別顯能治。二永舍下總顯所治。三常思下類通治益。別中六種心。論攝為五。一於怨生慈心治。二於惡行生利益心治。三於貧苦生哀愍歡喜心治。四於樂眾生生和潤心。論名利潤。治彼染着無利潤故。五於發菩提心人起攝受心。攝令成故。

又離邪見。菩薩住於正道。不行占卜。不取惡戒。心見正直。無誑無諂。於佛法僧起決定信。

第十離於乖理推求。不言性離者蓋文略耳。別中治七種邪見。一住正道者治異乘見。小乘對大非正道故。二不行占卜治虛妄分別見。即是邪見。夫吉凶悔吝。由愛惡生。故云邪見。三不取惡戒。治於戒取。四心見正直治於見取。五無誑者治覆藏見。六無諂治詐現不實見。七於佛法下治非清淨見。

佛子。菩薩摩訶薩如是護持十善業道。常無間斷。

第三佛子下結成增上戒。

上攝律儀竟。

復作是念。一切眾生墮惡趣者。莫不皆以十不善業。

第二復作是念下攝善法戒。謂非唯律儀不闕不斷。常攝善法亦無斷闕。文中分三。初略觀不善起攝善行。次佛子下廣觀障治。起攝善行。三如是方便下總結勸修。今初分二。先明觀智。後是故下明起願行。且初。

是故我當自修正行。亦勸於他令修正行。何以故。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無有是處。

後起願行者。由念眾生惡因果故。便起大悲。修二和行。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十不善業道。是地獄畜生餓鬼受生因。

第二廣觀障治起攝善法中謂觀五重善法。謂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也。意於上上清淨佛善。起增上心。求學修行攝善法戒清淨行故。

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

後攝觀十善具諸法門。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順理益物正反惡故。文有五重。今初人天十善。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以智慧修習。心狹劣故。怖三界故。闕大悲故。從他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

第二辨三乘善。各有三段。今初聲聞乘善。初標所修善。次以智慧下顯所用功異。三成聲聞乘結成自乘。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不從他教自覺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因緣法故成獨覺乘。

第三緣覺善。所用異中初句總明。以能修習。名修清淨。未能圓修。不名具足。方便謂教法。以緣覺出世無九部法故。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心廣無量故。具足悲愍故。方便所攝故發生大願故不舍眾生故。希求諸佛大智故。淨治菩薩諸地故。淨修一切諸度故。成菩薩廣大行。

第四菩薩十善所用異中修治清淨。是自利心。廣是利他。無量即大乘心。是二利行體。具足悲愍。是菩薩用。方便所攝即四攝攝生。是彼悲力。發生大願即淨深心。當初地。二不舍眾生即不退轉地。雖得寂滅不舍眾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受大位地。即當第十地。

又此上上十善業道一切種清淨故乃至證十力四無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應令一切具足清淨。

第五佛善。上上是總。一切下別有四種。義顯上上事前。三屬佛。後一菩薩思齊。一切智中自在純熟。方名具足。亦滅習氣。故云清淨。

如是方便菩薩應學。

結勸可知。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又作是念。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

第三十不善業道下利益眾生戒。長文分二。初廣明攝生。後如是護持於戒下結成益生之戒。前中顯此戒增有五種義。一智。二願。三行。四集。五集果。今初。言智者謂善知眾生苦因果故。文分為三。初總明知因。二於中下別顯知果。三佛子下結成苦因。今初總中。果有三塗不同。因有三時階降。論名時差別。疏有多義。

於中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十惡即分為十。初殺生中。殺令夭折。不終天年。故得短命。即正惡等流。二未死受苦故獲多病。即方便等流。怖無精光感外增上。資具等物乏少光澤。

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二盜損彼財故獲貧窮。令其不得稱意受用。故共財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損耗。

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

三淫中。令其妻不貞良方便詃誘故。淫之穢污感外臭惡塵坌。

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

四妄語等流。又誹謗約違境。被誑約違心。言無實故。

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

五兩舌中。令他離間親友成怨故。

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諍訟。

六惡口中。語體惡故語用惡故。言恆有諍。違惱他人。

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受。二者語不明了。

七綺語。言無人受機不領故。語不明了自綺錯故。

貪慾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

八貪慾中。已得不足故。未得欲求故。

瞋恚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恆被於他之所惱害。

九瞋恚中。二種等流似前輕後重。見其不可意故求其長短。二惱害彼故。

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

十邪見。還生邪見之家。心見不正故多諂曲。

佛子。十不善業道。能生此等無量無邊眾大苦聚。

三結成苦因。無邊苦聚由此生故。

是故菩薩作如是念我當遠離十不善道。以十善道為法園苑。愛樂安住。

第二是菩薩下明願。依智起願。願為眾生自修善故。但離惡因惡果自亡。願修善因善果自至。

自住其中。亦勸他人令住其中。

第三自住下明行。依願起行。如誓修故。於中初依前願以起自行。後亦勸下依於自行正攝眾生。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於一切眾生生利益心。安樂心。慈心。悲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自己心。師心。大師心。

第四佛子下明集者。依增上悲念眾生故。生十種心。謂依前攝善。起悲攝生名戒增上。今依上悲欲拔眾生。悲心能起利眾生事。故名為集。集者益物之心。就中別相為八種眾生。一於惡行眾生令住善行。故名利益。二為苦眾生令得安樂。三於冤憎眾生慈不加報。四於貧苦者悲欲拔之。五於樂眾生愍其放逸。六於外道攝令正信。七於同行者護令不退。八於攝一切菩提願眾生取於自己。九觀彼眾生乘大乘道。進趣之者敬之如師。十觀集具足功德者敬如大師。後二通攝為一菩提故唯有八。第五作是念下集果。依前悲心起勝上欲。欲拔濟故。約前拔濟。通有四種眾生。一化顛倒眾生。二化欲求眾生。三化有求眾生。四化梵行求眾生。文中為十類。初有一類。二有五類。三有二類。四有二類。皆言又作是念。文各有二先觀所化。次我當下興拔濟心。前即所治。後即能治。今十類生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拔濟。十中初一解邪。餘九行邪。且初。

作是念言。眾生可愍。墮於邪見惡慧惡欲惡道稠林。

第一化顛倒眾生。先所化中。邪見為總。謂四顛倒。理外推求故名邪見。常樂二倒名為惡慧。我淨二倒名為惡欲。惡道稠林者結其邪見。為諸過因。上為所治。

我因令彼住於正見行真實道。

後能治。住於正見翻上邪見。真實道翻上惡道稠林。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分別彼我。互相破壞。斗諍瞋恨熾然不息。我當令彼住於無上大慈之中。

第二化欲求眾生中有五類。分二。初三化現得五欲受用生過。後二化未得五欲追求時過。前中。即分三段。一受用不共財。二受無厭足財。三受貯積財。今初。已得之物不與他共。於費用時生瞋過也。先明所治。互相破壞。有二。一斗諍於言中。二分別彼我。乃對冤於心中。瞋恨已下結其增長。由瞋恨故思念作報。身心惡行熾然不息。能治中以慈治瞋。如來之慈乃名無上。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貪取無厭。唯求財利。邪命自活。我當令彼住於清淨身語意業正命法中。

二化無厭財眾生。求時無厭以生貪過。初所治中有二。一貪取無厭。明內心難滿。二唯求財利者形於身口。邪命自活。結上三業。次三業正命。以為能治。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常隨三毒。種種煩惱因之熾然。不解志求出要方便。我當令彼除滅一切煩惱大火。安置清涼涅盤之處。

三化受貯積財眾生。積而不散順生三毒。增煩惱過。初治中。染着生貪。散用生嗔。痴迷上二。言種種煩惱因之熾然者。謂寶玩受用數為煩惱之所燒故。痴迷於此無求出意。故云不知出要。能治中。涅盤清涼。煩惱火滅故。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為愚痴重暗妄見厚膜之所覆故。入陰翳稠林失智慧光明。行曠野險道起諸惡見。我當令彼得無障礙清淨智眼。知一切法如實相。不隨他教。

次二有二願。化未得五欲進求時過。即造業眾生。分二。初一明追求現報。造諸惡行。後一明追求後報。造有漏善因。今初。先所治中有四種過。一愚痴覆心過。二入陰翳下增惡遠善過。三行曠野陰道明受苦報過。四起惡見者即無正對治過。後能治中先得淨慧眼。以所見如實。故不隨他教。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在於生死險道之中。將墮地獄畜生餓鬼。入惡見網中。為愚痴稠林所迷。隨逐邪道行顛倒行。譬如盲人無有導師非出要道。謂為出要入魔境界。惡賊所攝。隨順魔心。遠離佛意。我當拔出如是險難。令住無畏一切智城。

二化追求後報。習有漏善隨順險道過。謂以迷出世勝義愚。造福不動業。求未來報。則常在險道。前所治中文有十句。分三。初生死即自體。人天報危故名險道。二將地下險道中事。文有八句。迷於苦集滅道。如次各二。初將墜明有苦。二入惡見網正明迷苦。三為愚下迷於集因。隨逐下明其造集。如盲下顯無道體。無有導師明闕道緣。正明迷道。非出要道下正迷於滅。入魔一句顯有滅障。謂入六塵如惡賊劫。隨順下二句明失。次能治中。拔出險道。總離前惡。住無畏城。是離之處。

上化欲求眾生竟。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為大瀑水波浪所沒。入欲流有流無明流見流生死洄澓。愛河漂轉。湍馳奔激。不暇觀察。為欲覺恚覺害覺。隨逐不舍。

第三化有求眾生。有二段。初一道差別。五趣流轉。後一界差別。三界系閉。今初。先過。後治。過中初句為總。入欲下別。總即沒在大河過。謂六道漂溺如彼大河。求其沒中所以是過。次入欲流下別顯。大瀑水波浪。有三種相。一自體漂流。即五趣因果。二身見下為因起難。謂處之多害三安六處下便成大失。失出離道。今初自體有五種相。一深。二流。三名四漂。五廣。一深者具足四流無量水故。為煩惱河。二生死洄澓者流也。上總四流。煩惱因深。故此苦果常流不竭。三愛河漂轉者名也。前明四流雖無惑不攝。愛潤生死。此由漂溺者偏受河名。四湍馳等者漂也。此有二義。一顯河急。故云湍馳奔激。謂雖寶愛身。欲令長久而念念不住。是漂溺時。二由急故不能如實知。亦復不見涅盤彼岸。故云不暇觀察。五為欲覺等。隨逐者廣也。謂隨欲五塵。故名為廣。依此漂溺。

身見羅剎於中執取。將其永入愛欲稠林。於所貪愛深生染着。住我慢原阜。

第二起難。有四。一者執。執着我我所窟宅。不能動發。故云身見羅剎於中執取。二將其下轉還。詣先舍欲已。將生上界。由身見執。還生下界慾念之中。三於所貪下中着。謂於受用時求欲等樂着故。四住我慢原阜者增慢。謂於受用事時中。我慢大慢憍慢。自高輕彼故。慢令心高故喻原阜。

安六處聚落。無善救者無能度者。

三明大失有三。一善道無出意失。此無善因安六處聚落故。二惡道無救失。此無救緣。三無能度者異處去失。謂離善行生諸難處。不值佛故。此雙闕因緣。

我當於彼起大悲心。以諸善根而為救濟。令無災患離染寂靜。住於一切智慧寶洲。

後能治中初起化心。次以諸下成化行。化行有六。一與善因。謂六度萬行以為船筏。二作救緣。三令無苦患。四令離集染。五證涅盤寂靜。六令得菩提大智。皆翻上思之。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處世牢獄。多諸苦惱。常懷愛憎自生憂怖。貪慾重械之所系縛。無明稠林以為覆障。於三界內莫能自出。我當令彼永離三有。住無障礙大涅盤中。

第二明界差別。先過。後治。過中初句為總。三界系縛猶如牢獄。求有處之。所以為過。次多諸下別明世獄有五過隨逐。一苦事即種種諸苦。二財盡謂愛資生求之不得。憎貧窮遠之不能。三愛離謂親愛別離常生憂怖。四有縛謂雖生上界。還為貪械所縛。五障礙。謂雖得四禪八定。亦為無明所覆。與正見相違。次能治中。若如實了知三界之相虛妄。則自無障礙。果證涅盤。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執着於我。於諸蘊窟宅不求出離。依六處空聚起四顛倒行。為四大毒蛇之所侵惱五蘊怨賊之所殺害。受無量苦。我當令彼住於最勝無所着處。所謂滅一切障礙無上涅盤。

第四化梵行求眾生。有二。初化邪梵行求。令舍邪歸正。次段化同法小乘。令舍權歸實。今初先明過中初句為總。謂執着於我過。然外道執着雖多。以我為本。斷常等見皆因此生。次於諸蘊下別明有六句。前三句失道。故遠第一義樂。後三句失滅。故具足諸苦。初中外道計我故云諸蘊不求出離。徧計六根。起四顛倒。故云顛倒行。後三中。一四大乖違苦。謂生老病死苦。二五陰隨逐苦。三怨賊六受無量謂苦。外道着我。故不能得出。後治中上由計我故處處生着。唯大涅盤是無着處。菩薩教之觀過。知其實性。人法皆空故云最勝無着處無上涅盤。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其心狹劣。不行最上一切智道。雖欲出離。但樂聲聞辟支佛乘。我當令住廣大佛法廣大智慧。

二化同法小乘。初起過中有三。初不求大因過。利生懈怠為狹。佛法無邊退沒不證為劣。二不行下不願大果過。三雖欲下明修行過。不定聚眾生。實有大乘出離之法。而修小乘。後治中廣大佛法。即諸度萬行。登地已上名為廣大。皆佛因法。智慧通因果。翻前狹劣。總名廣大。

佛子。菩薩如是護持於戒。善能增長慈悲之心。

第二結成攝生之戒。護持於戒。即前律儀。及攝善法故。能增長慈悲之心即益生戒。

上相地竟。

下地果。

佛子。菩薩住此離垢地。以願力故得見多佛。所謂見多百佛。多千佛。多百千佛。多億佛。多百億佛。多千億佛。多百千億佛。如是乃至見多百千億那由他佛。

第二位果。唯無發趣。三果同前。皆勝初地。初調柔果有三。謂法喻合。法中有三。初見佛為煉行緣。

於諸佛所。以廣大心深心。恭敬尊重。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一切資生悉以奉施。亦以供養一切眾僧。以此善根。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後於諸佛下明能煉行。於中先供佛。

於諸佛所以尊重心。復更受行十善道法。隨其所受。乃至菩提終不忘失。

後於諸佛下受法更受十善。即學佛十善也。是戒地故。

是菩薩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遠離慳嫉破戒垢故。布施持戒清淨滿足。

三是菩薩下所煉淨中。對前勝中。以離慳嫉破戒二種垢故。

譬如真金置礬石中如法煉已。離一切垢轉復明淨。菩薩住此離垢地亦復如是。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遠離慳嫉破戒垢故。布施持戒清淨滿足。

二喻中。前初地菩薩戒未淨。故施亦未淨。今離二垢。說名離故。初地金但火煉以除外垢。今此置礬石中。兼內淨體明。雲一切淨。法合可知。

佛子。此菩薩四攝法中愛語偏多。十波羅蜜中持戒偏多。余非不行但隨力隨分。

二別地行中以離語四過故愛語偏多。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二離垢地。

三總結地。

菩薩住此地。多作轉輪聖王。為大法主具足七寶有自在力。

二菩薩住此下攝報果。先明在家。後若欲下出家。在家中二。先上勝身即金輪王。

能除一切眾生慳貪破戒垢。以善方便。令其安住十善道中。為大施主周給無盡。布施愛語利益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又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為殊勝。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

後能除下明上勝果。

是菩薩若欲舍家於佛法中勤行精進。便能舍家妻子五欲。既出家已。勤行精進。於一念頃得千三昧。得見千佛。知千佛神力。能動千世界。乃至能示現千身。於一一身能示現千菩薩以為眷屬。

二出家攝報果。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百劫。千劫。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若以菩薩下願智果。並如初地。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質直柔軟及堪能  調伏寂靜與純善  速出生死廣大意  以此十心入二地

第三重頌中有十五偈。分三。初十頌行位。於中有四。初一頌頌十種心。

住此成就戒功德  遠離殺生不惱害  亦離偷盜及邪淫  妄惡乖離無義語  不貪財物常慈愍  正道直心無諂偽  離險舍慢極調柔  依教而行不放逸

二有二偈頌攝律儀戒。

地獄畜生受眾苦  餓鬼燒然出猛焰  一切皆由罪所致  我當離彼住實法  人中隨意得受生  乃至頂天禪定樂  獨覺聲聞佛乘道  皆因十善而成就  如是思惟不放逸  自持淨戒教他護

二有二偈半頌攝善法戒。

復見群生受眾苦  轉更增益大悲心  凡愚邪智不正解  常懈忿恨多諍訟  貪求境界無足期  我應令彼除三毒  愚痴大暗所纏覆  入大險道邪見網  生死籠檻怨所拘  我應令彼摧魔賊  四流漂蕩心沒溺  三界焚如苦無量  計蘊為宅我在中  為欲度彼勤行道  設求出離心下劣  舍於最上佛智慧  我欲令彼住大乘  發勤精進無厭足

四有四偈半頌攝眾生戒。

菩薩住此集功德  見無量佛咸供養  億劫修治善更明  如以好藥煉真金  佛子住此作輪王  普化眾生行十善  所有善法皆修習  為成十力救於世  欲舍王位及財寶  即棄居家依佛教  勇猛精進一念中  獲千三昧見千佛  所有種種神通力  此地菩薩皆能現  願力所作復過此  無量自在度群生

二有四偈頌位果。

一切世間利益者  所修菩薩最勝行  如是第二地功德  為諸佛子已開演

三有一偈結嘆所說。

上第二離垢地竟。

第三發光地。所以來者。前戒此定。義次第故。又前三地寄同世間。施戒修法。前二地施戒竟。今此顯修。故深密雲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得圓滿世間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法總持。為令得此。因說此地。令勸修學。言發光者智論名為光地。本論名明地。光之與明眼自殊稱。皆略無發字。仁王名明慧地。慧亦是明。義旨皆同。今統收下經及諸經論總有三義立發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種信心為能發。勝定聞持為所發光。以安住地竟。方始聞法修得定故。瑜伽雲由聞行正法光明等持光明之所顯示。故名發光地。二以聞持為能發。勝定為所發。三以勝定總持並為能發。彼四地證光明相為所發。唯識雲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故十淨心唯是能發。證光明相唯是所發。言所離障者唯識名暗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貪愚。此障勝地及彼修慧。二圓滿陀羅尼愚。此障聞思慧。及障彼陀羅尼故。若約所證。唯就總持名證勝流真如。唯識雲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余教法極為勝故。其所成行亦唯禪及求法。其所得果亦法及禪。下四無量五神通等皆定所攝。上釋名竟。

佛子得聞此地行  菩薩境界難思議  靡不恭敬心歡喜  散華空中為供養

次正釋文。總分三分。初贊請分。二正說分。三重頌分。今初六偈分二。前三慶前。後三請後。前中初偈集經者敘。

贊言善哉大山王  慈心愍念諸眾生  善說智者律儀法  第二地中之行相  是諸菩薩微妙行  真實無異無差別  為欲利益諸群生  如是演說最清淨

後二偈贊說。前偈有慈。後偈有悲。故云利益。又前偈教相。故云律儀。後偈證相。故云微妙。真實者契理故。無異者千聖同轍故。無差別者理貫事故。

一切人天供養者  願為演說第三地  與法相應諸智業  如其境界希具闡  大仙所有施戒法  忍辱精進禪智慧  及以方便慈悲道  佛清淨行願皆說

後三偈請中初二偈大眾請。前偈總請三地之法。謂如彼教法相應三智之業。後偈別請十度行法。以地地通有故。慈悲是願。道謂道力。佛清淨行即無漏智。

時解脫月復請言  無畏大士金剛藏  願說趣入第三地  柔和心者諸功德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已淨第二地。欲入第三地。當起十種深心。

第二正說分中先明地行。後明地果。前中四分。一起厭行分。二厭行分。三厭分。四厭果分。此地修禪。厭伏煩惱亦厭於禪故名厭地。正住地心。住於八禪故但名厭。初入地心觀修彼行名厭行分。趣地方便起彼厭行。地滿心中得無量等。是厭之果。今初分中有三。初結前生後。次何等下征列十心。三菩薩以是下結行入位。初中標起。雲十種深心。論經雲深念心。則異二地單雲深心。謂更以十心。念前十深心故。

何等為十。所謂清淨心。安住心。厭舍心。離貪心。不退心。堅固心。明盛心。勇猛心。廣心。大心。

二征列十心。義分四對。初二句一對謂根本建立。次三句一對謂方便發修。次三句一對謂修已成就。後二句一對謂德用自在。此四對中皆前離過後明成善。初言淨心者離過也。謂依二地淨心。趣此地淨心故。二安住心。依不舍自乘及前十故。此二依前。故云根本建立。次第二對方便修者。於中前二句離過。一懸離當欲。二離於現貪。後一造行進善。第三對中初一句離過。謂自地煩惱不能壞故。名堅固心。後二句成善明盛。謂八禪出入自在。勇猛謂不退失。第四對中謂不樂狹小。故云廣。依他自在不舍眾生。故云大。

菩薩以此十心。得入第三地。

三結行入地。謂於前十心。作意思惟。便入增上心住。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第三地已。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不淨。不安隱。敗壞。不久住。剎那生滅非從前際生。非向後際去。非於現在住。

第二厭行分中有三。一修行護煩惱行。以觀有為可厭患故。二見如是下修行護小乘行。求一切智。深念眾生舍狹劣心故。三菩薩如是厭離下修行方便攝行。欲攝眾生不離無障礙智究竟方便等故。又此三段攝前三位。初及第二一半。攝修行住。次護小乘狹劣心下攝無恚恨行。以慈悲故。後段攝等一切佛回向。思惟佛智。度眾生故。今初文有二十句。分二。初十句觀無常即知有為體性。後十句觀無救者即就人彰過。今初分三。初顯觀無常。時謂住地已。次觀一切下總辨所觀。謂有為法。後所謂下別示其相。文有十句。初總。余別。總雲無常。論雲是中命行不住故。命行是所無常法。不住是無常義。別中九句。通顯此無常義謂無我我所故。

又觀此法無救無依。與憂與悲苦惱同住。愛憎所系。愁戚轉多。無有停積。貪恚痴火熾然不息。眾患所纏日夜增長。如幻不實。

第二又觀下十句明其無救。初句總顯。言此法者。即前無常。今又觀之。不出生老病死。如四方山來無逃避處。無能救者。別有九句。約生老病死。初四約死以顯無救。此相顯故。所以先明。一無依者。於無常未至中。無所依告救令不至。二與憂者無常既至。無能救者意者懼死。所以懷憂。三與悲者生陰轉壞。死相現前。於此中間彌增涕泗。四苦惱同住者正舍壽時四大分散。則憂苦轉增心生熱惱。次二約資生事不知是苦。妄生樂想。謂五追求。資生境有違順故愛憎所系。六於受用時苦多樂少。雲愁戚轉多。謂受而不散眾禍皆集。用而毀損如損身命。故曰苦多。此二含生一種。七於身老時盛年壯色。不可救令停集。後二約病。初一病因。謂八於少壯時具樂等三受。故貪等常燒不容法水。熾然難救。九於年衰時眾患所纏。如樹將朽。日夜增長無能令免。老即病緣。如幻不實總結前九。

上護煩惱行。

見如是已。於一切有為倍增厭離。趨佛智慧。見佛智慧不可思議。無等無量。難得無雜。無惱無憂至無畏城。不復退還。能救無量苦難眾生。

第二護小乘行。文有三十句。初十句護小心。後二十句護狹心。今初句總。先結前。謂先觀無常已厭有為。次觀無救故倍增厭。趨佛智慧明其生後。正護小心。求佛大智故。次見佛下別有十句。分二。前五攝功德大。即求佛菩提。後五清淨大即求涅盤果。菩提修成名攝。涅盤本有離障稱淨。今初攝功德大。一智用不測故不可思議。二妙用無比故無等。三純以利他故無故。四無譏嫌故難得。五不同外道故無雜。總攝五種功德大。後五清淨大。義攝有三。一無惱即離惑習。無明不雜故。二無憂者離苦苦依。根本亡故。三得涅盤有二義。一得體謂至無畏城。二得用謂能建大事。不住生死。故云不復退還。不住涅盤。故能救無量苦難眾生。

菩薩如是見如來智慧無量利益。見一切有為無量過患。則於一切眾生。生十種哀愍心。

第二護狹心。文有二十句。前十悲其淪溺。後十決志救濟。前中先牒謂見佛智勝利傷物不得。有為過患愍物處之。此是牒前則起悲心。是為生後。

何等為十。所謂見諸眾生孤獨無依。生哀愍心。見諸眾生貧窮睏乏。生哀愍心。見諸眾生三毒火然。生哀愍心。見諸眾生諸有牢獄之所禁閉生哀愍心。見諸眾生煩惱稠林恆所覆障生哀愍心。見諸眾生不善觀察生哀愍心。見諸眾生無善法欲生哀愍心。見諸眾生失諸佛法生哀愍心。見諸眾生隨生死流生哀愍心。見諸眾生失解脫方便生哀愍心。是為十。

二何等下正顯悲行。文有十句。初總余別。總由孤獨無依故生哀愍。今眾生上遠慈尊。下不利物。故云孤獨。別有九種孤獨無依。初二依欲求眾生。一已得心無厭足故貧窮無依。二未得求無休息故三毒火然。言多欲多求。次三依有求眾生。一閉苦果獄。二集因覆障。故云煩惱稠林。三無觀察道。由生八難不聞法故。安能證滅。後四依梵行求眾生。前三小乘。一行小因。不求大因勝善之法。二保小果。不求菩提為失佛法。三不得大涅盤。長隨變易生死。後一外道雖求解脫。以邪行故失於方便。

菩薩如是見眾生界無量苦惱。發大精進。作是念言。此等眾生我應救。我應脫。我應淨。我應度。應着善處。應令安住。應令歡喜。應令知見。應令調伏。應令涅盤。

第二菩薩如是下決志救度。中初結前生後。作是念下正顯救心。文有十句。對前十類生此十心。一救孤獨故。二脫貧窮故。三淨三毒故。四度有獄故。五着無障處露地坐故。六住善觀察故。七得善法欲生歡喜故。八知見性相同佛法故。九調伏諸根不隨流故。十應令涅盤得解脫方便故。

科第二厭行分中有三。前護煩惱行。護小乘行已竟。下第三修方便攝行。

菩薩如是厭離一切有為。如是愍念一切眾生。知一切智智有勝利益。

第三修行方便攝行。謂修攝生方便之行。故下經雲以何方便而能拔濟。即知不離佛智等。即是攝生之方便也。文有四段。初發起攝行之因。二作是思惟下思求方便攝行。三便作是念下思得攝生方便。四菩薩如是下依思修行。今初分二。先牒前二行以為三因。後欲依下依前三因以明發起。今初。一如是厭離一切有為是牒護煩惱行。為離妄想因。次如是愍念一切眾生是牒護狹心。為不舍一切世間因。三知一切智智有勝利益。是牒護小心。為發精進因。謂既知佛智勝益。明修行彼道以趣入故。三因之中初後是智。中一是悲。悲智為因能救方便。

欲依如來智慧救度眾生。

後發起者既思三因。欲將有益之智。救可愍眾生。

作是思惟。此諸眾生墮在煩惱大苦之中。以何方便而能拔濟。令住究竟涅盤之樂。

第二思求方便攝行者。亦只思前眾生墮有為惑業苦中。欲令永滅。得大涅盤。未知方便故思求之。

便作是念。欲度眾生令住涅盤。不離無障礙解脫智。無障礙解脫智不離一切法如實覺。一切法如實覺不離無行無生行慧光。無行無生行慧光不離禪善巧決定觀察智。禪善巧決定觀察智不離善巧多聞。

第三思得攝生方便中方便有五。一佛無礙智。二八地如實覺。三四地如行慧。四三地禪定。五亦三地多聞。然此五中從微至着。則後後起於前前。今觀求逆尋其本。展轉相因。並雲不離。此五之中多聞為能起。佛智唯所起。中間三種。通能所起。

菩薩如是觀察了知已。倍於正法勤求修習。

第四依思修行。上既逆推本由多聞。今則順行先求聞慧而起聞行。文中先結前生後。下正起求行。

日夜唯願聞法喜法樂法依法隨法解法順法到法住法行法。

後日夜下正起求行。於中二。先明求法行。後菩薩如是下明求行因。今初文有十句。即是三慧而有四節。初三唯聞。第四五六通聞思慧。第七唯思。後三唯修。於中初日夜常聞以顯勤行。喜法等九顯正修行。

上求法行。

下求因行。

菩薩如是勤求佛法。所有珍財皆無吝惜。不見有物難得可重。但於能說佛法之人生難遭想。

二求行因中有二。初常勤求因。後菩薩如是下正修行因。今初。彼常勤求以何為因示現。恭敬重法畢竟盡故。於中分六。一總明輕財重法。

是故菩薩於內外財。為求佛法。悉能舍施。

二雙舍內外。

無有恭敬而不能行。無有憍慢而不能舍。無有承事而不能作。無有勤苦而不能受。

三內財敬事。謂心則恭敬舍慢。身則承事忘苦。

若聞一句未曾聞法。生大歡喜。勝得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珍寶。

四況舍外財。

若聞一偈未聞正法。生大歡喜。勝得轉輪聖王位。若得一偈未曾聞法。能淨菩薩行。勝得帝釋梵王位。住無量百千劫。

五輕位重法。人天王位終是無常。句偈教義法王為果。

若有人言。我有一句佛所說法。能淨菩薩行。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極大苦。當以相與。菩薩爾時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說法淨菩薩行故。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滿中尚欲從於梵天之上。投身而下親自受取。況小火坑而不能入。然我今者為求佛法。應受一切地獄眾苦。何況人中諸小苦惱。

六甘苦重法。以一句之法能盡苦源。地獄多劫誠可甘也。

菩薩如是發勤精進求於佛法。如其所聞觀察修行。

後正修行因中初結前。如其下正顯因相。謂靜處思惟正觀。為修行之因也。若順經文。此是後文標舉耳。

此菩薩得聞法已。攝心安住。於空閒處作是思惟。如說修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淨。

大文第三厭分。束為七修相者。前明聞思。今顯修慧。即五種方便中第四禪善巧決定觀察智也。論云云何厭分。是菩薩聞諸法已知如說行。乃得佛法。入禪無色無量神通。彼非樂處。於中不染。必定應作故。謂不樂不染即是厭義。其無量神通是厭之果。經文修有七相。一依何修。二云何修。三何處修。四何故修。五何時修。六何所修。七何為修。束此七相。大為三段。初四修行。次二正入。後一入意。今初。此菩薩得聞法已即依何修。以依正法故。次攝心安住即云何修。攝散住法是修相故。次於空閒處即何處修。次作是思惟下即何故修。要得修行方證得故。此於七相中已具四相。然非但口言。通於說聽。謂非但聽聞文字音聲而得清淨也。然皆即妄即真。圓融自在。任運而發。不同欣厭。

佛子。是菩薩住此發光地時。

第二證入中初結前。即何時修證。謂在三昧時是修行時。正修行竟是證入時。後文即離欲惡下即何所修。修何所證。謂證八定。八定之義廣有多釋。今疏略以四門分別。一入意。二釋名。三體性。四釋文。今初入意者下經雲但隨順法故行而無所染着。論雲以何意故入禪無色無量神通。為五種眾生故。一為禪樂憍慢眾生。故入諸禪。謂得世禪恃以生慢。二為無色解脫憍慢眾生故入無色定。謂外道證此以為涅盤。恃以生慢。菩薩示入八禪。一一過彼故攝伏之。三為苦惱眾生入慈悲無量。令安善處永與樂故入慈無量。應解彼苦令不受故入悲無量。四為得解脫眾生故入喜舍無量。謂喜其所得自離動亂故。五為邪歸依眾生故入勝神通力令正信故。又示入禪定令物仿故。善自調煉寄位次第。法應爾故。尚不同二乘自為。豈與凡外同年。次釋名者。禪那西音此雲靜慮。靜謂寂靜。慮謂審慮。是以靜能斷結。慮能正觀。諸無色定有靜無慮。雖能斷結。不能正觀。欲界等持有慮無靜。雖能正觀不能斷結。故唯色界獨受斯稱。次無色定者。此四地中超過一切有色法故。違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於彼無容生故。俱舍雲無色謂無色。皆無色故受無色名。次別名者。初四禪者一初禪有尋有伺靜慮。具五支。謂尋伺喜樂定。亦名定生喜樂地。謂離欲界生得喜樂故。二禪無尋無伺靜慮。具四支。謂內淨喜樂定故。三禪離喜靜慮。具五支。謂舍念慧樂定。亦名離喜妙樂地。謂離下界喜樂得妙樂故。四禪離樂靜慮。具四支。謂舍念中受定。亦名舍念清淨地。無色別名至下當辨。三釋體性者。婆沙雲靜慮有二種。一修得是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持為自性故。二生得隨地所系。五蘊為性無色體性。但除於色。余義同前。大乘宗中。亦無異轍。若會相歸性。則八定支林一切皆空。若事盡理現。皆如來藏。泯絕無寄則定亂兩亡。若事理圓融。一即一切。四釋文。初明四禪。後說四空。四禪之中並勒為四。一離障。二對治。三利益。四彼二依止三昧。

即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住初禪。

今釋初禪。一即離欲惡不善法者此明離障。以一即離貫於下三。離五欲故名為離欲。斷十惡故名為離惡。除五蓋故名離不善法。言離惡不善者。煩惱欲因所生種種惡不善法。即身口惡行。總辨欲界諸不善法。已明離障。二有覺有觀。此有二支。是修行對治。新譯名尋伺。皆初粗後細。尋謂尋求。伺謂伺察。心之粗性名之為尋。心之細性名之為伺。三離生喜樂者。是修行利益慶離欲惡等。是故生喜。身心猗息及得解脫之樂。故名為樂。由此名利益支。四住初禪者。是彼二依止三昧。謂於所緣審正觀察。心一境性。為彼對治及利益支之所依止。依止定力。尋等轉故。其所離障以無行體非是支故。不為彼依。而言初者欲界上進此最初故。而言住者即安住義。

滅覺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住第二禪。

第二禪中一滅覺觀。是所離障。覺觀初動。發生三識。亂於二禪。如淨水波動則無所見故。初禪能治。此為所治。則病盡藥亡。二內淨一心無覺無觀者。是修行對治。言內淨者謂信平等令內心淨。言一心者釋於內義。唯緣法塵。不同初禪有三識故。故阿毗曇雲欲界地中心行六處。初禪地中心行四處。謂無鼻舌。二禪已上心行一處。唯意識身緣法塵故。無覺無觀釋於淨義。不同初禪有覺觀故。前滅覺觀顯於所治。此覆言無顯能治無。故非重也。三言定生喜樂者。此二支是修行利益。初禪慶背欲惡故名離生。今慶覺觀心息故名定生。如淨鑒止水。故身心適悅。四住第二禪。即彼二依止三昧。

離喜。住舍有念正知身受樂。諸聖所說能舍有念受樂。住第三禪。

第三禪中一離喜者是所離障。謂二禪利益支。喜心分別想生亂動。三禪轉寂故須除遣。二住舍有念正知三支者是修行對治。一住舍者即是舍數。揀非舍受。論名行舍。行心調停舍彼喜過。故顯揚雲住舍者。已生喜不忍可故。平等正直無動安住。二有念者於喜不行中不忘明記故。三正知者或時失念喜行。於此分別正念而住。謂住於舍。上三即前內淨。漸修轉勝。至此別開深細寂靜。故能治下地喜踴浮動。三身受樂下是利益支。初身受樂正顯支體。謂離二禪浮動喜心最極寂靜。得大輕安。身心俱樂。以身在樂中。是故心樂亦名身受。次諸聖所說舍有念受樂者。釋成勝義。謂諸下地無如是樂。及無間舍。上有舍而復無樂。故諸佛及佛弟子。說第三禪具有能舍及正念知而復受樂。故諸樂中三禪樂勝。四住第三禪。即彼二依止三昧。

斷樂先除苦喜憂滅。不苦不樂。舍念清淨。住第四禪。

第四禪斷樂先除苦喜憂滅者即是離障。三禪勝樂於此為害。如重病人觀妙音樂。為障四禪故須除遣。故云斷樂。得此定者所有苦樂皆得超越。故總集說。先除苦等。先之一字總貫下三。謂二禪先除苦受。三禪先滅喜受。初禪先滅憂受。並今斷樂已滅四受。二不苦不樂者是利益支。余禪皆先明治。今此先明益者。乘前總無四受便舉不苦不樂。明五受內唯有一舍。是不動故。三舍念清淨。此二是對治支。亦即名地。三禪舍念與樂愛俱。此斷樂愛故云清淨。喜心浮動常須正知。樂受深細但須舍念。若遠顯清淨者。瑜伽雲一切下地災患已斷。以離八災患。謂尋伺苦樂憂喜出息入息。是故此中舍念清淨。由是此禪心住無動。四住第四禪。即彼二依止。然入上色定其身相狀如處室中。入下四空如處空中。

上四禪竟。

下四空先敘意。

第二四空定。空處等名同心一境性。有何差別。俱舍定品顯此差別。由離下地染故立四名。謂離第四禪立空無邊處。離空無邊處立識無邊處。差別既爾。從何得名。複次頌雲空無邊等三。名從加行立。非想非非想。昧劣故立名。謂修定前起加行位厭壞色故。作勝解想。思無邊空。加行成時名空無邊處。厭空想識無所有。准此可知。其第四空由想昧劣。謂無下地明慧勝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名非非想故。故云前三無色加行受名。第四無色當體受稱。然此四空亦各有四。謂離障等。而經文但有三句。義含有四。謂初離障。具對治義。若依瓔珞本業。四無色定各有五支。謂想護止觀一心。如初空定。厭色相起於空想。即今對治。護彼色相令不現前。若超色想即名為止。是今離障。空無邊行照了分明。即是觀義。是初利益。一心即是彼二所依。

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種種想。入無邊虛空。住虛空無邊處。

今初空處。謂觀虛空作無邊行相。能滅色想。心安空定。名空無邊處。四空名處者謂有情生長處故。文中三句即為三別。初明離障。二辨利益。三明依止。今初。以經三想句連為義句。故曲有三。言離障者謂離三有對曲色。一有見有對色。謂色界。此一有見謂為眼根所觀照故。名為有見。五根五境此之十界有色有對。以此體是色故。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二不可見有對色者謂眼等五根對聲香味觸也。三無見無對色者謂無表法處色也。今言超一切色想者過眼識相。此明超可見有對。二滅有對想者耳鼻舌身識和合想滅故。此滅不可見有對。三不念種種者不念意識和合想故。意識分別一切法故。說名種種。此滅不可見無對。意識雖緣非色之境。今但取緣色自有種種。皆云想者。小乘以在色。欲修此定。未舍形色。故不言滅色。但言滅想。想取色相故偏滅之。大乘之中決唯滅想。若超色想說無色者。後滅空識應無識空。若於色界頓修空定。則六識行境並皆得滅。已明離障。云何對治。前三句中不念之言。含於對治。謂不分別色等境故。何以不念。見無我故。約菩薩實治故云無我。若依有漏。但厭粗以為加行。二入無邊虛空者是修行利益。謂三色想絕則入空理廓爾無邊故。三住虛空無邊處者是彼二依止三昧。後之三定一同於此。

超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住識無邊處。

二識無邊處。心緣內識作無邊行相。故以為名。初超虛空無邊處是明離障。彼何所障。外念為粗故。云何對治。見彼外念粗分別過患故。二入無邊識是修行利益。前明舍外。今辨緣內。正理雲謂於純淨六識身。能了知中善取相已。安住勝解。由假想力。思惟觀察無邊識相。由此加行為先。得入根本。後依止可知。

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住無所有處。

第三無所有處者即內外皆無也。初超無邊識是明離障。何過須超。事念粗故。云何對治。見粗念事分別過患。次入無少所有者。修行利益。前以舍外緣內。故為粗念。既無所取。能取亦無。故內外俱無斯為利益。瑜伽雲從識處上進時。離其識外。更求余境都無所得。此意明識既為粗。識外復無故無所有。住無所有處。是二依止。

超一切無所有處。住非有想非無想處。

四非想中無下七地明了之想。有昧劣想。故以為名。超一切無所有處是所離障。云何對治。無彼無所有。以見分別粗念過患故為能治。既寂無所有。云何名粗。猶有無所有想故。經闕一句。論經則具。彼雲知非有想非無想安隱則修行利益。即入非有想非無想。是二依止。瑜伽雲。先入無所有想定。超過一切有所有想。今復超過無所有想。故言非想。又言非無想者非如無想及滅盡定。一切諸想皆悉滅盡唯有微細想。緣無想境轉故。即於此處超勝解。則超近分而入根本。此中所以不出三界者。由緣無想境即是細想。外道不了謂為涅盤。未能無緣。豈離心境。況計此為我。故法華喻頭上火然。若知此患。更求上進。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滅而不轉。則得滅受想定也。若未得此定。厭相為先。後想不行。即入無想定。今更約第一義修。略示四空。謂觀色即空。心安於空。是空處定。次知空色不出於心。是識處定。次心境兩忘。為無所有。次亦亡無所有想。緣無想處名非想非非想。若不緣此無想。則諸漏永寂。

但隨順法故行而無所樂着。

第三入意。但順化眾生法。不同凡小有愛味等。

三厭分竟。

佛子。此菩薩心隨於慈。廣大無量不二。無量無對。無障無惱。徧至一切處。盡法界虛空界。徧一切世間。

大文第四明其厭果。即前八定之所等引。故名為果。文分為三。初四無量即行方便果。次五神通即行用果。三此菩薩於諸禪下總結自在。今初所以先明者。凡夫味定三界輪迴。二乘上升多皆趣寂。菩薩因定發生慈悲。准瑜伽四種無量。為四有情。緣求樂眾生興慈。有苦興悲。有善隨喜。有惑不染。此四皆緣無量境故名無量。若總相說皆以定慧為體。若別明之。慈即與樂無嗔為體。悲則拔苦不害為體。喜則慶他不嫉為體。自他舍惑即是喜舍。文中分二。初別顯慈行。後住悲下類顯餘三。初中有十二句。心隨於慈此句為總。隨有二義。一心不趣寂。動皆含慈。二以慈心隨逐於物。如犢隨母。慈之種類總有其三。謂一眾生緣慈。二法緣慈。三無緣慈。緣謂緣念。初緣假者欲與其樂。此通凡夫。次緣人空。但有蘊等善惡行法以用教化。此通小乘。三緣眾生體空欲令悟入。此通大乘。今初。又此七句含有八義。曲攝為四。初四句言與樂。正顯行相。廣者與欲界樂。欲境廣多故。大者與同喜樂。謂初二禪喜受俱故。高出名大。無量者三禪已上離苦離喜故深。故名無量。不二者三樂平等與故。次二治障。不愛之冤亦與其樂。故無冤障。是愛之親亦與其樂。非是偏情。故無對礙。中心無愛不愛。故非障也。次一清淨。謂無身心不調五蓋等障。是行清淨慈。後無惱一句攝果。慈定起於色界正果。慈之餘勢。起欲界習果。皆無苦惱之事。故修慈經說修慈有十五利。謂臥安。覺安。天護。人護。眠無惡夢。寤常歡喜。水不能漂。火不能燒。刀不能傷。毒不能害。常生善處。鎮受快樂。正報梵世。殘報人王。遠果作佛。然此中有多種果。初現報果。常生下後報果。正報梵世。望上生報。望下正報。殘報人王。即是習果。又初士用果。水不能漂等是增上果。常生下異熟果。殘報等流果。作佛是離系果。修一慈心三報不斷五果俱圓。無費一毫而功報無極。幸諸後學思而修之。上釋眾生緣慈。次徧至一切處即法緣慈。橫徧十方。豎通三界。彼中所有一切諸法皆能緣念。法者謂聖凡五蘊之法及眾生所有分別作業之法。名為法緣。後二句無緣者。無緣有二。一自體無緣。豎窮法空。故云盡法界。二徧至無緣。顯空無分齊。橫盡虛空。末句雲徧一切世間者總結上慈。成無量義也。

住悲喜舍。亦復如是。

結類三可知。

上明四無量果。

佛子。此菩薩得無量神通力。能動大地。以一身為多身。多身為一身。或隱或顯。石壁山障所往無礙猶如虛空。於虛空中加趺而去同於飛鳥。入地如水。履水如地。身出煙焰如大火聚。復雨於水猶如大雲。日月在空有大威力而能以手捫摸摩觸。其身自在。乃至梵世。

第二佛子下得五神通。明行功用果。前內懷慈濟之心。此外現救生之用。妙用難測曰神。自在無壅曰通。文中有五。一神境。二天耳。三他心。四宿住。五天眼。寄同世間故但得五。外色內身皆神之境。轉變多種受神之名。亦名神足。依欲勤心觀之所成故。亦名如意。隨意成故。余名易了。今約利生三業。初一約身到機所。次二口業。天耳聞佛說法聞眾方言。以他心智通。隨種種言音皆盡知已。將前所聞之法。隨其所聞之意。復宜用何言之異。而授與之。後二意業。宿住知其過去是何界種。天眼見其未來遠近成益。隨應化之。今初身通。初總明。後能動下別顯。總中雲得者。總修總得。然通依四禪。多依第四。別中得三種自在。一世間自在。動大地故。二以一身下身自在。三石壁下作業自在。

此菩薩天耳清淨過於人耳。悉聞人天若近若遠所有音聲。乃至蚊蚋虻蠅等聲。亦悉能聞。

第二天耳通。初總標其體。謂天耳清淨。清淨有二義。一離欲界法。得靜慮引生清淨大種所造。二離於障礙審諦聞故。由此過於人耳。悉聞下顯用。釋過人義。遠細皆知故。

此菩薩以他心智。如實而知他眾生心。所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痴心。離痴心。有煩惱心。無煩惱心。小心。廣心。大心。無量心。略心。非略心。散心。非散心。定心。非定心。解脫心。非解脫心。有上心。無上心。雜染心。非雜染心。廣心。非廣心。皆如實知。菩薩如是以他心智知眾生心。

第三他心通中三。初總。知他心者通於王所。次所謂下別。後菩薩如是下結。別中二十六心。行相各異。然除小等四心。余皆障治間明。善惡對顯。總攝為九。一以初六心明隨煩惱。謂隨緣現起煩惱相應。故名為隨。非約小惑名隨也。言有貪等。即三不善根。及三善根以為能治。二有煩惱等二心明使。即是隨眠。三小等四心名生。約無記報心。人心小。欲天廣。色天大。無色二解脫無量。以作空識無邊行相故。上二不爾。四有四心學三昧行。略者謂由止行。於內所緣系其心故。非略者太沉昧故。或不一所緣故。散者太舉。於五妙欲境隨順流散故。非散者於妙所緣明了顯現故。前二約定。後二約慧。五有二心明得三昧。定者正入根本定故。不定者未入及起時故。六有二心明得解脫。有縛無縛故。七有餘凡夫。增上慢即前類之餘。以得四禪謂為四果。即粗習行名上。無此即細習行名無上。八有二心。妄行正行。論經名求不求。希求名聞即是雜染。反此非染。九有二心。大乘得失悲智兼濟為廣。隨闕非廣。上之九類不出三種。初二煩惱。次一是苦。余皆是業。業有善惡耳。皆如實知者。審於事實見理實故。亦非心外見法。亦非無境可知。若自他相絕。則與眾生心同一體。故無心外也。不壞能所故能知也。又他心是總。余皆是別。六相圓融一乘之實知也。

此菩薩念知無量宿命差別。所謂念知一生。念知二生三生四生。乃至十生二十三十。乃至百生無量百生無量千生無量百千生。成劫壞劫成壞劫無量成壞劫。我曾在某處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族。如是飲食。如是壽命。如是久住。如是苦樂。我於彼死生於某處。從某處死生於此處。如是形狀。如是相貌。如是言音。如是過去無量差別。皆能憶念。

第四宿住智通。初總標誰能念即宿住之智。次所謂下別顯。後如是過去下總結。別中初念何事。謂一生乃至多劫中事。此顯念時。次我曾下云何念。即念相差別也。念彼因中名字不同。姓謂父母家姓。如迦葉等種族即剎利貴賤等。余可知。

此菩薩天眼清淨過於人眼。見諸眾生生時死時。好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業而去。若彼眾生成就身惡行。成就語惡行。成就意惡行。誹謗賢聖。具足邪見及邪見業因緣。身壞命終必墮惡趣。生地獄中。若彼眾生成就身善行。成就語善行。成就意善行。不謗賢聖。具足正見正見業因緣。身壞命終必生善趣諸天之中。菩薩天眼皆如實知。

第五天眼通。論明生死智通。約根約境異故。初總顯能見。誰能見。天眼故。清淨者審見故。過人者遠見故。次見諸下別顯所見。初見生死本有之果隨業之因。若彼眾生下云何見。別見因果不同。如二地善攝戒中辨。菩薩下結。

此菩薩於諸禪三昧三摩缽底能入能出。然不隨其力受生。但隨能滿菩提分處。以意願力而生其中。

第三總結自在。近結厭果。遠結前厭。於何自在即前禪等。禪謂四禪。三昧者四無量慈等三昧故。三摩缽底此雲等至。此應譯者之誤。合雲三摩呬多。以此雲等引。五通即所引故。云何自在謂智能出入。則散動不能縛。即心生時隨心用現在前故。大悲方便不隨受生。則定不能縛。若不隨禪生當何所生。不揀淨穢但能滿菩提分處。即生其中。謂諸佛菩薩共生一處。是能滿處。以願力者。非業系生故。

上地行竟。

下地果。

佛子。是菩薩住此發光地。以願力故得見多佛。所謂見多百佛。見多千佛。見多百千佛。乃至見多百千億那由他佛。

第二位果。三界即為三別。初調柔果中有法喻合。今初煉行緣。次悉以下明能煉行。後見縛下明所煉淨。

悉以廣大心深心。恭敬尊重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一切資生悉以奉施。亦以供養一切眾僧。以此善根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其佛所恭敬聽法。聞已受持隨力修行。此菩薩觀一切法不生不滅因緣而有。

次明煉行中先福行。次回向行。後修智行。言觀一切法不生不滅者即法性觀。於清淨法中。不見增故不生。煩惱妄想中不見減故不滅。因緣而有者謂淨法從緣生故無可增。妄法從緣滅故無可減。又此三地世間滿故。於禪定為此實觀。起後地無生行慧。亦即善巧決定觀察智也。

見縛先滅。一切欲縛色縛有縛無明縛皆轉微薄。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不積集故。邪貪邪嗔及以邪痴悉得除斷。所有善根轉更明淨。

二所煉淨中。先明斷惑。後煉細異粗。前中五縛即五住煩惱。若合色有即是四縛。亦名四流。見縛先滅者。初地見道已斷分別惑故。一切欲等者。論雲一切修道中三縛及彼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謂煩惱障三縛現行及種故云彼因。與當地所知障種同滅。故云無明習氣。習氣即種義。次於無量下揀細異粗。謂是斷細。以多劫不積三不善根故。細種漸斷善根轉淨。言多劫者仁王經說。初地經四阿僧祇劫後地培增。以細障難斷經劫轉多。多劫不積故邪貪等斷。然但細習。以初地見道二地修道已斷粗故。善根轉淨則前信等。

佛子。譬如真金善巧煉治秤兩不減轉更明淨。

喻言秤兩不減者厭離世間勝於前地。信等入於厭火故自在不失減也。

菩薩亦復如是。住此發光地。不積集故。邪貪邪瞋及以邪痴皆得除斷。所有善根轉更明淨。此菩薩忍辱心。柔和心。諧順心。悅美心。不瞋心。不動心。不濁心。無高下心。不望報心。報恩心。不諂心。不誑心。無險詖心皆轉清淨。

三合中二。先正合前行淨。後此菩薩下別顯忍淨。此地忍增。故偏明之。有十三心。初二句為總。一他加惡辱能忍受故。二善護他心謂他凌我以剛強我則騁之以柔和。故下諸句別釋此二。別中初有二心。分別善護他心。一諧順心。以他於菩薩作惡。疑菩薩嗔恨。菩薩現同伴侶與之諧和。二悅美心者。愛語誨誘。次以三心分別。加惡忍受謂身加惡而不瞋。口毀辱而不動。心嫉害而憂惱不能濁。次有三心出上二因。無高下者。過去久離憍慢故不自高舉輕下於彼。由此能忍柔和護他。後二即加惡不改之因。一不望報恩故益他被辱而忍受。二受恩常念小恩大報。故眾生於我有恩。法爾應忍。後三心顯上二心離障。雖柔順護他而非諂。實為利益故不誑。心無隱覆諂佞故。險詖者諂佞也。

此菩薩於四攝中利行偏多。十波羅蜜中忍波羅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隨力隨分。

此菩薩下第二別地行相。

佛子。是名菩薩第三發光地。

第三結說地相。

菩薩住此地。多作三十三天王。

二攝報果。此下諸地攝報文皆分二。初上勝身。

能以方便令諸眾生舍離貪慾。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

次上勝果中先自分行。

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為殊勝。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若勤行精進。於一念頃得百千三昧。得見百千佛。知百千佛神力。能動百千佛世界。乃至示現百千身。一一身百千菩薩以為眷屬。

次勝進行。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百劫千劫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言。

清淨安住明盛心  厭離無貪無害心  堅固勇猛廣大心  智者以此入三地

第三重頌。十八偈分五。初一頌起厭行分。

菩薩住此發光地  觀諸行法苦無常  不淨敗壞速歸滅  無堅無住無來往  觀諸有為如重病  憂悲苦惱惑所纏  三毒猛火恆熾然  無始時來不休息

二有十二偈頌厭行分。於中初二護煩惱行。

厭離三有不貪着  專求佛智無異念  難測難思無等倫  無量無邊無逼惱  見佛智已愍眾生  孤獨無依無救護  三毒熾然常睏乏  住諸有獄恆受苦  煩惱纏覆盲無目  志樂下劣喪法寶  隨順生死怖涅盤  我應救彼勤精進

次三偈頌護小乘行。

將求智慧益眾生  思何方便令解脫  不離如來無礙智  彼復無生慧所起  心念此慧從聞得  如是思惟自勤勵  日夜聽習無間然  唯以正法為尊重  國城財貝諸珍寶  妻子眷屬及王位  菩薩為法起敬心  如是一切皆能舍  頭目耳鼻舌牙齒  手足骨髓心血肉  此等皆舍未為難  但以聞法為最難  設有人來語菩薩  孰能投身大火聚  我當與汝佛法寶  聞已投之無怯懼  假使火滿三千界  身從梵世而投入  為求法故不為難  況復人間諸小苦  從初發意至得佛  其間所有阿鼻苦  為聞法故皆能受  何況人中諸苦事

後七偈頌方便攝行。

聞已如理正思惟  獲得四禪無色定  四等五通次第起  不隨其力而受生

三一偈頌厭分及果。

菩薩住此見多佛  供養聽聞心決定  斷諸邪惑轉清淨  如煉真金體無減  住此多作忉利王  化導無量諸天眾  令舍貪心住善道  一向專求佛功德  佛子住此勤精進  百千三昧皆具足  見百千佛相嚴身  若以願力復過是

四三偈頌位果。

一切眾生普利益  彼諸菩薩最上行  如是所有第三地  我依其義已解釋

五一偈頌結說。

第三發光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