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四庫全書本)/卷01
大清律例 卷一 |
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十三
大清律例總目 政書類五〈法令之屬〉卷一
律目〈附例分八字之義〉
卷二
諸圖
卷三
服制
卷四
名例律上
卷五
名例律下
卷六
吏律職制
卷七
吏律公式
卷八
戸律戸役
卷九
戸律田宅
卷十
戸律婚姻
卷十一
戸律倉庫上
卷十二
戸律倉庫下
卷十三
戸律課程
卷十四
戸律錢債
卷十五
戸律市㕓
卷十六
禮律祭祀
卷十七
禮律儀制
卷十八
兵律宮衞
卷十九
兵律軍政
卷二十
兵律關津
卷二十一
兵律廐牧
卷二十二
兵律郵驛
卷二十三
刑律賊盜上
卷二十四
刑律賊盜中
卷二十五
刑律賊盜下
卷二十六
刑律人命
卷二十七
刑律鬭毆上
卷二十八
刑律鬭毆下
卷二十九
刑律罵詈
卷三十
刑律訴訟
卷三十一
刑律受贓
卷三十二
刑律詐偽
卷三十三
刑律犯姦
卷三十四
刑律雜犯
卷三十五
刑律捕亡
卷三十六
刑律斷獄上
卷三十七
刑律斷獄下
卷三十八
工律營造
卷三十九
工律河防
卷四十
總類
卷四十一
總類
卷四十二
總類
卷四十三
總類
卷四十四
總類
卷四十五
總類
卷四十六
總類
卷四十七
比引律條
〈臣〉等謹案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乾隆五年總裁〈臣〉三泰等奉敕修定
御製序文頒行凡律目一卷諸圖一卷服制一卷名例律二卷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五卷工律二卷總類七卷比引律條一卷前列凡例十則及順治初年以來節次奏議而恭録
世祖章皇帝原序一篇
聖祖仁皇帝諭㫖一道
世宗憲皇帝序文一篇
諭㫖一道冠於卷首葢我
朝律文
定鼎之初即
詔刑部尚書吳達海等詳考明律參以
國制勒為成書頒布中外康熙九年大學士管刑
部尚書事對喀納等復奉
詔校正旋又
諭部臣於定律之外所有條例或刪或存詳為考定隨時増改刋附律後逮雍正元年大學士朱軾尚書查郎阿等奉
詔續成我
皇上御極之初即
允尚書臣傅鼐之請
簡命廷臣逐條考正以成是編其纂入定例凡一千餘條嗣是每數年一次修輯悉以新定之例分附律條之後期於損益隨時永垂法守而我
聖朝明刑弼教規制精詳洵足範圍萬古矣乾隆
四十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臣〉陸 費墀
大清律例卷首
<史部,政書類,法令之屬,大清律例>
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一
名例律目錄〈共四十六條 附例一百八十四條〉
五刑 十惡
八議 應議者犯罪
應議者之父祖有犯 職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犯罪免發遣 軍籍有犯
犯罪得累減 以理去官
無官犯罪 除名當差
流囚家屬 常赦所不原
流犯在道㑹赦 犯罪存留養親
天文生有犯 工樂戸及婦人犯罪徒流人又犯罪 老小廢疾收贖
犯罪時未老疾 給沒贓物
犯罪自首 二罪俱發以重論
犯罪共逃 同僚犯公罪
公事失錯 共犯罪分首從
犯罪事發在逃 親屬相為容隱
處決叛軍 化外人有犯
本條別有罪名 加減罪例
稱乘輿車駕 稱期親祖父母
稱與同罪 稱監臨主守
稱日者以百刻 稱道士女冠
斷罪依新頒律 斷罪無正條
徒流遷徙地方 充軍地方
吏律目録〈共二十八條 附例七十條〉
職制〈計一十四條〉
官員襲廕 大臣專擅選官
文官不許封公侯 濫設官吏
信牌 貢舉非其人
舉用有過官吏 擅離職役
官員赴任過限 無故不朝叅公座
擅勾屬官 姦黨
交結近侍官員 上言大臣德政
公式〈計一十四條〉
講讀律令 制書有違
棄毀制書印信 上書奏事犯諱
事應奏不奏 出使不復命
官文書稽程 照刷文卷
磨勘卷宗 同僚代判署文案
增減官文書 封掌印信
漏使印信 擅用調兵印信
戸律目錄共〈八十二條 附例二百四十六條〉戸役〈計一十五條〉
脫漏戶口 人戸以籍為定
私剏庵院及私度僧道 立嫡子違法
收留迷失子女 賦役不均
丁夫差遣不平 隱蔽差役
禁革主保里長 逃避差役
㸃差獄卒 私役部民夫匠
別籍異財 卑幼私擅用財
收養孤老
田宅〈計一十一條〉
欺隱田糧 檢踏災傷田糧
功臣田土 盜賣田宅
任所置買田宅 典買田宅
盜耕種官民田 荒蕪田地
棄毀器物稼穡等 擅食田園瓜果
私借官車船
婚姻〈計一十七條〉
男女婚姻 典雇妻女
妻妾失序 逐壻嫁女
居喪嫁娶 父母囚禁嫁娶
同姓為婚 尊卑為婚
娶親屬妻妾 娶部民婦女為妻妾
娶逃走婦女 強占良家妻女
娶樂人為妻妾 僧道娶妻
良賤為婚姻 出妻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罪
倉庫〈計二十三條〉
錢法 收糧違限
多收稅糧斛面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攬納稅糧 虛出通關硃鈔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私借錢糧
私借官物 那移出納
庫秤雇役侵欺 冒支官糧
錢糧互相覺察 倉庫不覺被盜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出納官物有違
收支留難 起解金銀足色
損壞倉庫財物 轉解官物
擬斷贓罰不當 守掌在官財物
隱瞞入官家産
課程〈計八條〉
鹽法 監臨勢要中鹽
阻壞鹽法 私茶
私礬 匿稅
舶商匿貨 人戶虧兌課程
錢債〈計三條〉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産
得遺失物
市㕓〈計五條〉
私充牙行埠頭 市司平物價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器用布絹不如法
禮律目錄〈共二十六條 附例五十一條〉
祭祀〈計六條〉
祭享 毀大祀丘壇
致祭祀典神祇 歴代帝王陵寢
䙝瀆神明 禁止師巫邪術
儀制〈計二十條〉
合和御藥 乘輿服御物
收藏禁書 御賜衣物
失誤朝賀 失儀
奏對失序 朝見畱難
上書陳言 見任官輒自立碑
禁止迎送 公差人員欺陵長官
服舍違式 僧道拜父母
失占天象 術士妄言禍福
匿父母夫喪 棄親之任
喪葬 鄉飲酒禮
兵律目錄〈共七十一條 附例一百二十二條〉宮衞〈計一十六條〉
太廟門擅入 宮殿門擅入
宿衞守衞人私自代替 從駕稽遲
直行御道 內府工作人匠替役宮殿造作罷不出 輒出入宮殿門
關防內使出入 向宮殿射箭
宿衛人兵仗 禁經斷人充宿衞
衝突儀仗 行宮營門
越城 門禁鎖鑰
軍政〈計二十一條〉
擅調官軍 申報軍務
飛報軍情 漏泄軍情大事
邊境申索軍需 失誤軍事
從征違期 軍人替役
主將不固守 縱軍擄掠
不操練軍士 激變良民
私賣戰馬 私賣軍器
毀棄軍器 私藏應禁軍器
縱放軍人歇役 公侯私役官軍
從征守禦官軍逃 優恤軍屬
夜禁
關津〈計七條〉
私越冒度關津 詐冒給路引
關津畱難 遞送逃軍妻女出城
盤詰姦細 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私役弓兵
廏牧〈計一十一條〉
牧養畜産不如法 孳生馬匹
驗畜産不以實 養療瘦病畜産不如法乘官畜脊破領穿 官馬不調習
宰殺馬牛 畜産咬踢人
隠匿孳生官畜産 私借官畜產
公使人等索借馬匹
郵驛〈計一十六條〉
遞送公文 邀取實封公文
舖舍損壞 私役舖兵
驛使稽程 多乘驛馬
多支廩給 文書應給驛而不給公事應行稽程 占宿驛舍上房
乘驛馬齎私物 私役民夫擡轎
病故官家屬還鄉 承差轉雇寄人
乘官畜産車船附私物 私借驛馬
刑律目錄〈共一百七十條 附例七百五十五條〉賊盜〈計二十八條〉
謀反大逆 謀叛
造妖書妖言 盜大祀神御物
盜制書 盜印信
盜內府財物 盜城門鑰
盜軍器 盜園陵樹木
監守自盜倉庫錢糧 常人盜倉庫錢糧
強盜 劫囚
白晝搶奪 竊盜
盜馬牛畜產 盜田野穀麥
親屬相盜 恐嚇取財
詐欺官私取財 略人略賣人
發塚 夜無故入人家
盜賊窩主 共謀為盜
公取竊取皆為盜 起除刺字
人命〈計二十條〉
謀殺人 謀殺制使及本管長官謀殺祖父母父母 殺死姦夫
謀殺故夫父母 殺一家三人
採生折割人 造畜蠱毒殺人
鬭毆及故殺人 屏去人服食
戲殺誤殺過失殺傷人 夫毆死有罪妻妾殺子孫及奴婢圖賴人 弓箭傷人
車馬殺傷人 庸醫殺傷人
窩弓殺傷人 威逼人致死
尊長為人殺私和 同行知有謀害
鬭毆〈計二十二條〉
鬭毆 保辜限期
宮內忿爭 宗室覺羅以上親被毆毆制使及本管長官 佐職統屬毆長官
上司官與統屬官相毆 九品以上官毆長官
拒毆追攝人 毆受業師
威力制縛人 良賤相毆
奴婢毆家長 妻妾毆夫
同姓親屬相毆 毆大功以下尊長
毆期親尊長 毆祖父母父母
妻妾與夫親屬相毆 毆妻前夫之子
妻妾毆故夫父母 父祖被毆
罵詈〈計八條〉
罵人 罵制使及本管長官佐職統屬罵長官 奴婢罵家長
罵尊長 罵祖父母父母
妻妾罵夫期親尊長 妻妾罵故夫父母
訴訟〈計一十二條〉
越訴 投匿名文書吿人罪
吿狀不受理 聽訟迴避
誣吿 干名犯義
子孫違犯敎令 見禁囚不得吿舉他事
敎唆詞訟 軍民約㑹詞訟
官吏詞訟家人訴 誣吿充軍及遷徙
受贓〈計一十一條〉
官吏受財 坐贓致罪
事後受財 官吏聽許財物
有事以財請求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家人求索 風憲官吏犯贓
因公科斂 尅留盜贓
私受公侯財物
詐僞〈計一十一條〉
詐為制書 詐傳詔㫖
對制上書詐不以實 偽造印信時憲書等
私鑄銅錢 詐假官
詐稱內使等官 近侍詐稱私行
詐為瑞應 詐病死傷避事
詐教誘人犯法
犯姦〈計一十條〉
犯姦 縱容妻妾犯姦
親屬相姦 誣執翁姦
奴及僱工人姦家長妻 姦部民妻女
居喪及僧道犯姦 良賤相姦
官吏宿娼 買良為娼
雜犯〈計一十一條〉
拆毀申明亭 夫匠軍士病給醫藥
賭博 閹割火者
囑託公事 私和公事
失火 放火故燒人房屋
搬做雜劇 違令
不應為
捕亡〈計八條〉
應捕人追捕罪人 罪人拒捕
獄囚脫監及反獄在逃 徒流人逃
稽留囚徒 主守不覺失囚
知情藏匿罪人 盜賊捕限
斷獄〈計二十九條〉
囚應禁而不禁 故禁故勘平人
淹禁 陵虐罪囚
與囚金刃解脫 主守教囚反異
獄囚衣糧 功臣應禁親人入視死囚令人自殺 老幼不拷訊
鞫獄停囚待對 依吿狀鞫獄
原吿人事畢不放囘 獄囚誣指平人
官司出入人罪 辯明寃枉
有司決囚等第 檢驗屍傷不以實
決罰不如法 長官使人有犯
斷罪引律令 獄囚取服辯
赦前斷罪不當 聞有恩赦而故犯
徒囚不應役 婦人犯罪
死囚覆奏待報 斷罪不當
吏典代寫招草
工律目錄〈共一十三條 附例二十八條〉
營造〈計九條〉
擅造作 虛費工力採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冒破物料
帶造段疋 織造違禁龍鳳文段疋
造作過限 修理倉庫
有司官吏不住公廨
河防〈計四條〉
盜決河防 失時不修隄防
侵占街道 修理橋梁道路
以上通計四百三十六條
附例共計一千四百五十六條
<史部,政書類,法令之屬,大清律例,卷一 >
大清律例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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