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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02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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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023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2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25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擄人勒贖固以強暴脅迫使人不能抗拒而交付財物與刑律強盜罪尚無不同自應依刑律強盜罪禠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