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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218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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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項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法定刑本應覆判之案雖應行為時有精神病判決無罪仍應送經覆判
分類
:
75%
中國大理院解釋